浦东试点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
时间:2022-02-19 浏览:1,193
导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暂时调整有关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文件规定的行政审批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24号)要求,现就在上海市浦东新区试点实施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暂时调整有关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文件规定的行政审批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6〕24号)要求,现就在上海市浦东新区试点实施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2017年3月1日起至2018年12月21日,凡从上海市浦东新区口岸进口,且境内责任人注册地在上海浦东新区的首次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由现行审批管理调整为备案管理。进口化妆品生产企业及其境内责任人应当在产品进口前,办理首次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事宜。
二、首次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办理备案通过备案系统实施,在备案系统取得备案凭证后方可开展进口贸易。
三、已按照本公告要求办理首次进口备案的产品,后续需要自上海市浦东新区以外的口岸进口时,应当注销备案产品信息,按照现行《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规定,取得化妆品首次进口行政许可批准后方可进口。
四、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和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应加强协调配合,及时通报产品质量安全信息,会同有关部门共同打击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实施备案管理的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及时向负责进口检验检疫监督管理的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通报已获得备案企业及产品相关信息,出入境检验检疫部门依此核验备案凭证。
特此公告。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质检总局
2017年1月17日发布
责任编辑:本站小编
相关文章:
- [申报资讯]事关化妆品受理和技术审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调整咨询服务安排公告(第358号)
- [申报资讯]中检院关于公开征求《理化检验方法总则(征求意见稿)》等9项化妆品标准意见的通知
- [申报资讯]《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支持化妆品原料创新若干规定的公告》起草的目的是什么?
- [申报资讯]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国产牙膏备案信息管理平台 数据迁移有关工作事项的通告
- [申报资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关于2025年端午节放假安排的公告(第356号)
- [申报资讯]中检院关于上线化妆品新原料与关联产品同步申报功能模块的通知
- [申报资讯]中检院关于再次征集2025年化妆品标准立项建议的通知
- [申报资讯]五一放假 | 化妆品备案临近关键节点提示
- [申报资讯]国家药监局受理大厅清明节、劳动节放假安排的公告
- [申报资讯]【重要提醒】2025年年报进入倒计时!@普通化妆品备案人@牙膏备案人
相关推荐:
- [申报资讯]《保健食品原料保健功能声称科学证据 评价技术指南》团体标准发布
- [审批动态]2024年07月19日化妆品申报批准证明文件送达信息
- [审批动态]2022年05月23日化妆品批准证明文件邮寄详情单
- [审批动态]2023年9月13日保健食品批件(决定书)待领取信息-1
- [常见问题]《化妆品新原料安全食用历史研究和判定指南(试行)》问答
- [审批动态]2022年4月25日保健食品批件(决定书)待领取信息-1
- [审批动态]2024年10月12日化妆品注册批准证明文件送达信息
- [审批动态]2024年2月21日保健食品注册批件(决定书)待领取信息-1
- [审批动态]2024年12月17日化妆品注册批准证明文件送达信息
- [常见问题]普通化妆品备案时原料的几个注意事项|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三十期)
化妆品申报频道
联系我们
-
86-010-84828041/42
400-6167-168
zhuceabc@zhuceabc.com
咨询微信:
13601366497(化妆品类)
1801335159(特殊食品类)
最新更新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