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药监局关于化妆品备案注册时保质期标注的问题的答复
时间:2022-02-23 浏览:689
导读:
问:根据国标GB5296.3-2008 6.5保质期应按下列两种方式之一标注: a).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b).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 问题1:以上两种方式是不是只能选择其中一种,可否选择完a).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再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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