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保健食品延续注册申请人主动提交名称地址变更材料的通知(第一批)
|
相关文章:
- [申报资讯]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标识指南》
- [申报资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关于恢复正常受理咨询工作的通知
- [申报资讯]“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慎用!市场监管总局《广告绝对化用语执法指南(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 [申报资讯]市监总局食品审评中心|关于调整保健食品申报资料复印件要求的通知
- [申报资讯]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审评中心:疫情原因暂停现场受理和对外咨询服务工作的通知
- [申报资讯]关于公开征求《特殊食品注册审评核查专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 [申报资讯]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特殊医学用途 配方食品标识指南(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公告
- [申报资讯]国家市监总局复文|对全国人大《关于加快保健食品注册审批进度的建议》的答复(2篇)
- [申报资讯]市场监管总局公开征求人参灵芝西洋参等三种保健食品原料目录意见
- [申报资讯]我国对保健食品注册备案时现场核查的相关规定
相关推荐:
- [FAQs]Declarations Registered Raiders of Cosmetics
- [常见问题]对于保健食品功能学评价试验先后顺序的要求
- [审批动态]2022年03月08日化妆品批准证明文件待领取信息发布
- [审批动态]2023年02月24日化妆品决定书送达信息发布
- [常见问题]申请保健食品技术转让时,可同时申请变更吗?
- [审批动态]2022年3月16日保健食品批件(决定书)待领取信息-1
- [流程周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办事须知
- [申报攻略]进口化妆品申报注册备案系列之5:检验篇
- [申报资讯]药监政策速览:《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应承担的主体责任
- [申报资讯]国家质检总局颁布《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
-
86-010-84828041/42
400-6167-168
zhuceabc@zhuceabc.com
咨询微信:
13601366497(化妆品类)
1801335159(特殊食品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