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取消广州市未提交年度报告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
时间:2022-07-27 浏览:726
导读:
根据《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五十九条和《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35号)等规定,我局拟取消截至2022年6月30日未通过国家药品监管局新注册……
根据《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五十九条和《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35号)等规定,我局拟取消截至2022年6月30日未通过国家药品监管局新注册备案平台提交备案时间满一年普通化妆品年度报告的广州市国产普通化妆品(产品名单见附件1)的备案。
相关产品备案人对被取消备案产品有异议的,请于2022年8月8日至9日办公时间(9:00~12:00,14:00~18:00)携带有效市场主体登记证明(《营业执照》等)复印件、《化妆品取消备案申辩书》(附件2)前往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资料受理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潮田工业区珠江路1-2号综合楼)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咨询联系人:余先生,咨询电话:83655793, 83376692。
特此通告。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26日
责任编辑:本站小编
相关文章:
- [申报资讯]对《化妆品风险物质识别与评估技术指导原则》的认识和思考
- [申报资讯]对《化妆品安全评估资料提交指南》的认识和思考
- [申报资讯]首部《普通化妆品备案资料要求》地方标准,将于2024年8月1日起实施
- [申报资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劳动节放假安排
- [申报资讯]《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优化化妆品安全评估管理若干措施的公告》政策解读
- [申报资讯]中检院关于公开征求《化妆品原料数据使用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 [申报资讯]化妆品备案资料造假?国家药监局通报4起化妆品典型案例信息
- [申报资讯]《化妆品风险物质识别与评估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 起草说明
- [申报资讯]化妆品风险物质识别与评估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
- [申报资讯]《化妆品安全评估资料提交指南(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相关推荐:
- [よくある質問]合理の第一時間に関する説明
- [申报资讯]中检院关于征集《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制修订建议的通知
- [审批动态]2023年03月22日化妆品批准证明文件送达信息发布
- [食品添加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2016修订)
- [政策法规]化妆品行政许可延续工作要求
- [常见问题]化妆品批文申报注册备案失败的原因解析
- [申报资讯]市监总局|食品审评中心关于受理预约工作有关事宜的公告
- [审批动态]2023年12月28日化妆品注册批准证明文件送达信息发布
- [申报资讯]进口化妆品注册申报怎么加速办理?
- [常见问题]如何以“拟备案品种”获取保健食品生产许可资质?|保健食品生产许可申报常见问题解答
保健食品申报频道
联系我们
-
86-010-84828041/42
400-6167-168
zhuceabc@zhuceabc.com
咨询微信:
13601366497(化妆品类)
1801335159(特殊食品类)
最新更新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