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命名有新规
时间:2022-02-19 浏览:1,878
导读:
日前,《保健食品命名规定(试行)》正式公布,要求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治疗作用,不得使用功能名称、夸大功能作用文字以及误导消费者的词语。
该规定要求每个保健食品只能有一个名称。对于通用名,该规定要……
日前,《保健食品命名规定(试行)》正式公布,要求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治疗作用,不得使用功能名称、夸大功能作用文字以及误导消费者的词语。
该规定要求每个保健食品只能有一个名称。对于通用名,该规定要求:一般以产品的主要原料、成分命名,并使用科学、规范的原料、成分名称,其字数不超过10个;含多种原料的保健食品,不得以单一原料命名;不得使用已经批准注册的药品名称;不得使用虚假、夸大和绝对化的语言:如“高效”“速效”“第几代”;不得使用人名、地名和地方方言;不得使用外文字母、汉语拼音、符号等,以维生素等命名的可以使用相应的外文字母;不得使用特定人群名称;不得使用保健食品功能名称的谐音字;配方由3种以上维生素或矿物质组成的产品方可以多种维生素或矿物质命名。
责任编辑:本站小编
相关文章:
- [申报资讯]关于公开征集《使用益生菌原料保健食品注册备案申报规定(征求意见稿)》 意见建议的公告
- [申报资讯]市监总局|《使用动、植物原料的保健食品注册申报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建议
- [申报资讯]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注册申报的公告
- [申报资讯]关于加快反馈保健食品注册现场核查有关信息的通知
- [申报资讯]关于规范保健食品等注册申报委托办理行为的公告
- [申报资讯]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集《辅酶Q10和褪黑素保健食品原料备案产品增补剂型和辅料(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 [申报资讯]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实施预包装食品数字标签有关事项的公告
- [申报资讯]全国特殊食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保健食品分析方法分技术委员会成立
- [申报资讯]市监总局|《关于将刺梨、天麻、铁皮石斛、黄精等中药材广泛纳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的建议》的答复
- [申报资讯]关于及时更新保健食品注册申请人联系信息的通知
相关推荐:
- [申报资讯]五一放假 | 化妆品备案临近关键节点提示
- [申报资讯]什么是化妆品“一号多用”违法行为?此次专项检查重点有哪些?
- [常见问题]提交申报时保健食品质量标准电子版本密码如何填写
- [申报资讯]浦东试点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
- [政策法规]关于印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安全专家委员会章程的通知
- [常见问题]【答疑解惑】进口普通化妆品备案资料整理共性问题答疑(一)
- [审批动态]2023年02月21日化妆品批准证明文件(变更、纠错)送达信息发布
- [申报资讯]三部委发布《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营养素补充剂(2020年版)》《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 营养素补充剂(2020年版)》公告
- [常见问题]化妆品批件变更、纠错可以同时进行吗
- [申报资讯]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保健食品申报频道
联系我们
-
86-010-84828041/42
400-6167-168
zhuceabc@zhuceabc.com
咨询微信:
13601366497(化妆品类)
1801335159(特殊食品类)
最新更新
热门排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