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办理行政许可事项受理和批件领取提交委托书的公告(第232号)
时间:2022-02-19 浏览:774
导读:
自2019年3月1日起,行政相对人现场办理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等行政许可事项受理或批件领取时,委托经办人应提交信息完整的委托书(见附件1、2)及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书应明确经办人身份……
|
责任编辑:本站小编
相关文章:
- [材料要求]进口特殊化妆品首次注册审批申请材料指南
- [材料要求]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申报材料清单及要求
- [材料要求]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新产品行政许可申报材料清单及要求
- [材料要求]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延续申报材料清单及要求
- [材料要求]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变更申报材料清单及要求
- [材料要求]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补发申报材料清单及要求
- [材料要求]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新产品行政许可申报材料清单及要求
- [材料要求]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延续申报材料清单及要求
- [材料要求]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变更申报材料清单及要求
- [材料要求]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补发申报材料清单及要求
相关推荐:
- [政策法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保健食品注册人名称地址变更注册有关事宜的公告
- [审批动态]2022年12月30日化妆品批准证明文件送达信息发布
- [申报资讯]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平台将于2021年9月15日关闭
- [Laws]Notice on change of administrative approval for imported special-use cosmetics
- [审批动态]2023年10月12日保健食品注册批件(决定书)待领取信息-1
- [审批动态]2022年07月13日化妆品批准证明文件邮寄详情单
- [申报资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开征求《益生菌类保健食品申报与审评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
- [常见问题]为什么中草药类保健食品不能以测总皂甙代替测有效成分
- [审批动态]2023年03月17日化妆品批准证明文件送达信息发布
- [材料要求]使用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以外原料和首次进口的保健食品注册材料要求
保健食品申报频道
联系我们
-
86-010-84828041/42
400-6167-168
zhuceabc@zhuceabc.com
咨询微信:
13601366497(化妆品类)
1801335159(特殊食品类)
最新更新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