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明确药监局由该部管理,划分职责,年底完成人员调整
中新网9月1日电 据卫生部网站消息,《卫生部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近日正式印发。
根据国务院批复卫生部的“三定”规定,卫生部的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作出四项调整,其中明确了卫生部管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卫生部的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主要有以下调整:
第一,明确卫生部管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第二,调整部分职责。将综合协调食品安全、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职责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划入卫生部;将食品卫生许可,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保健食品、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职责由卫生部划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卫生行业科技成果鉴定工作和多种产品的技术评估工作分别交给市场中介组织和事业单位承担;同时,增加卫生部组织制定食品安全标准、药品法典,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职责,强化卫生部对医疗服务、公立医疗机构的监管职责。
第三,调整部分内设机构。在卫生部原有内设司局的基础上,增设“医疗服务监管司”和“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司”,并将“卫生监督局”调整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与卫生监督局”,同时增加了部分行政编制。
第四,明确相关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管方面的职责分工。“三定”明确规定,卫生部牵头建立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负责食品安全综合监督;农业部负责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监管;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负责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和进出口食品安全的监管;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负责食品流通环节的监管;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卫生部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国务院要求,各部门要密切协同,形成合力,共同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按照新的“三定”规定,卫生部的职责发生了重大变化。明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改由卫生部管理,理顺了医药之间的工作关系,实现了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和药品保障管理职能的统一和融合,对于整合医药卫生资源、实现医药统一管理、推动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都具有重大意义。此次改革强化了卫生部对卫生事业的宏观管理、法制建设、综合协调,以及对医疗服务、医疗机构的监管职责,将餐饮环节食品安全、保健食品、化妆品的市场监管职责交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对于转变政府部门职能,推动卫生改革发展都将产生深远的影响。
目前,卫生部机关各司局正在按照部党组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组织“三定”规定的落实工作,在完成奥运保障任务的同时,做好有关职责的交接工作,在年底前全面完成部内有关机构、编制、人员的调整工作。
相关文章:
- [申报资讯]中检院关于公开征求《牙膏的pH测定》等意见的通知
- [申报资讯]一图读懂 | 广东省国产牙膏备案问题答疑
- [申报资讯]国家药监局关于化妆品新原料鼓励创新和规范管理有关事宜的公告(2023年第143号)
- [申报资讯]温馨提示|国家药监局将对特殊化妆品上市销售的产品标签图片进行公示
- [申报资讯]专家谈《牙膏备案资料管理规定》编写思路
- [申报资讯]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检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 [申报资讯]福建江苏药监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国产牙膏备案工作有关事项的通告
- [申报资讯]2023年10月09日化妆品注册批准证明文件(变更、纠错)送达信息发布
- [申报资讯]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牙膏备案有关事宜的公告
- [申报资讯]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口普通化妆品备案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
相关推荐:
- [常见问题]进行保健食品功能学评价试验时对受试物的要求
- [常见问题]北京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12期)|用户权限专刊
- [审批动态]2022年02月25日化妆品决定书邮寄详情单
- [申报资讯]《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全文(天健华成点评版)
- [申报资讯]儿童化妆品标志AI设计图可以下载了!
- [审批动态]2022年8月2日保健食品批件(决定书)待领取信息-1
- [政策法规]《保健食品命名指南(2019年版)》(全文)
- [常见问题]化妆品备案注册技术审评常见问题及解答
- [常见问题]全面实施备案管理之前申报行政许可未获批准的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后续可否进行备案?
- [常见问题]提交申报时保健食品质量标准电子版本密码如何填写
-
86-010-84828041/42
400-6167-168
zhuceabc@zhuceabc.com
咨询微信:
13601366497(化妆品类)
1801335159(特殊食品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