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颁布《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
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第100号局令,《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正式颁布。同时发布的还有总局第102号令《食品标识管理规定》。该规定将自2008年9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技术监督局公布的《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规定》同时废止。
这是国家质检总局作为产品质量监管部门认真、具体贯彻落实国务院近日发布实施的《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的一项有力举措,是切实履行职能,确保产品质量安全的现实需要,是强化产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手段,是对我国产品安全监管法律体系进一步完善。
《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结合近年来出现的新问题,对化妆品标识作了进一步明确规定,并根据各种违法行为性质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不同,分别对违反各项规定的行为规定了处罚措施,以使化妆品标识的监管工作能够得到落实,进一步保障化妆品消费安全。该规定的出台将有助于加强对化妆品标识的监督管理,规范化妆品标识的标注,有效的防止质量欺诈,切实保护消费者的人身健康和安全。
《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具体包括总则,化妆品标识的标注内容,化妆品标识的标注形式,法律责任,附则共五章三十八条,涵盖了立法宗旨、依据和意义,调整范围,管理体制,化妆品标识的应当及禁止标注内容,化妆品标识形式要求等方面的规定。该规定还增加了对化妆品实际生产加工地、全成分标注的要求。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是在现行食品标识标注有关规定及相关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对食品标识监督管理规定的重申和补充。该规定共五章四十二条,主要从标识内容和标识形式两方面对食品标识进行了规范,适用于在我国境内生产(含分装)、销售的食品。同时,该规定还增加了对食品产地、分装者、警示说明、最小销售单元等标识标注要求,明确规定了食品标识的禁止标注内容和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禁止性义务,强化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责任。
相关文章:
- [申报资讯]中检院关于公开征求《化妆品中三价铬和六价铬的检验方法(征求意见稿)》等3项化妆品标准意见的通知
- [申报资讯]海南省药监局关于进一步推进离岛免税化妆品电子标签试点工作的公告
- [申报资讯]《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进行动态调整 黑参提取物等3个原料按照已使用原料管理
- [申报资讯]【重点关注】2026年化妆品及牙膏监管法规新变化
- [申报资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关于2026年元旦放假安排的公告(第363号)
- [申报资讯]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化妆品电子标签试点工作的通告
- [申报资讯]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 [申报资讯]国家药监局关于牙膏备案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5年第124号)
- [申报资讯]中检院关于发布《化妆品新原料备案信息更新技术指南》的通知
- [申报资讯]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化妆品企业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6—2028年)的通知
相关推荐:
- [申报资讯]《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破壁灵芝孢子粉》备案产品技术要求发布
- [审批动态]2022年03月30日化妆品批准证明文件(GHZJ)待领取信息发布
- [申报攻略]进口化妆品申报注册备案系列之6:受理篇
- [流程周期]化妆品审评办事指南―《行政许可技术审查延期通知书》及《行政许可技术审查意见告知书》领取
- [公司动态]天健华成公司被北京市政府评为2009年度诚信单位
- [申报资讯]卫生部是怎样审批化妆品的
- [审批动态]2022年7月14日保健食品批件(决定书)待领取信息-1
- [ABOUT]Contact Us
- [审批动态]2023年9月20日保健食品批件(决定书)待领取信息-1
- [常见问题]化妆品名称有哪几部分组成?
-
86-010-84828041/42
400-6167-168
zhuceabc@zhuceabc.com
咨询微信:
13601366497(化妆品类)
1801335159(特殊食品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