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市监总局征求调整保健食品保健功能意见,多个功能拟取消
|
相关文章:
- [申报资讯]《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特殊医学用途电解质配方食品注册指南〉等文件的公告》解读
- [申报资讯]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食品标签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 [申报资讯]国家市监总局食品审评中心关于调整咨询电话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 [申报资讯]国家市监总局食品审评中心受理办公场所迁址公告,6月24日起迁至新址办公
- [申报资讯]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录工作规范》的通知
- [申报资讯]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的公告
- [申报资讯]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保健食品原料人参 西洋参 灵芝备案产品技术要求》
- [申报资讯]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食品安全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工作规定的通知
- [申报资讯]市监总局食品审评中心关于开展“我与企业共申报”活动的通知
- [申报资讯]市场监管总局关于鼓励食品企业 优化预包装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签标识的公告
相关推荐:
- [常见问题]进口保健食品备案及注册申报常见问题科普
- [申报资讯]2024年一季度我国化妆品外贸形势分析
- [政策法规]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一)营养素补充剂原料目录
- [常见问题]保健食品检验与检验机构及相关问题
- [申报资讯]化妆品技术审评问题现场咨询需预约|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现场咨询服务安排公告(第316号)
- [常见问题]防晒化妆品防晒效果中标识有哪些要求?
- [常见问题]进行保健食品动物功能学评价试验时对实验动物的要求
- [常见问题]【审评科学】保湿功效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解析之产品安全评估资料
- [常见问题]保健食品中左旋肉碱的用量限制是多少?
- [审批动态]2022年01月30日化妆品批准证明文件待领取信息发布
-
86-010-84828041/42
400-6167-168
zhuceabc@zhuceabc.com
咨询微信:
13601366497(化妆品类)
1801335159(特殊食品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