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护肤护发品消费税税率的通知
时间:2022-02-22 浏览:286
导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调整护肤护发品消费税税率问题通知如下: 自1999年1月1日起,除对香皂仍按现行政策规定依5%的税率征收消费税以外,其……
|
责任编辑:本站小编
相关文章:
- [政策法规]2023年3月1日起施行|国家药监局发布《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附全文)
- [政策法规]2023年3月1日施行|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公告(2022年第125号)
- [政策法规]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化妆品中16α-羟基泼尼松龙的测定》化妆品补充检验方法的公告(2022年 第107号)
- [政策法规]今日科普|化妆品及新原料注册备案时文件中的外文资料有哪些要求
- [政策法规]国家药监局关于医用透明质酸钠产品管理类别的公告(2022年第103号)
- [申报资讯]国家药监局发布《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要点及判定原则》
- [政策法规]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 [政策法规]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关于境内生产企业委托境外企业生产有关事宜
- [政策法规]《关于进一步明确化妆品标签标识标注要求的请示》的复函
- [政策法规]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 《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公告(2022年第1号)
相关推荐:
- [审批动态]2022年11月04日化妆品申报备案注册批准证明文件送达信息发布
- [申报攻略]海南省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服务指南
- [申报攻略]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服务平台用户注册登录指引
- [审批动态]2022年07月11日化妆品批准证明文件(GHZJ)待领取信息发布
- [材料要求]多色号系列化妆品申报材料规定
- [审批动态]2022年03月15日化妆品批准证明文件待领取信息发布
- [常见问题]广东药监局关于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延续的问答
- [常见问题]仅需报送码关联!可免功效评价!|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监督管理常见问题解答(三)
- [申报资讯]“促进睫毛生长”?此类化妆品宣称需警惕!
- [申报资讯]国家药监局:疫情期间销售证明和生产证明可以交复印件
化妆品申报频道
联系我们
-
86-010-84828041/42
400-6167-168
zhuceabc@zhuceabc.com
咨询微信:
13601366497(化妆品类)
1801335159(特殊食品类)
最新更新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