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公告
时间:2022-04-12 浏览:1,755
导读: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35号,以下简称第35号《公告》)要求,现就普通化妆品备……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35号,以下简称第35号《公告》)要求,现就普通化妆品备案年度报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根据第35号《公告》,自2022年1月1日起,通过原注册备案平台和新注册备案平台备案的普通化妆品,统一实施年度报告制度。备案人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通过新注册备案平台,提交备案时间满一年普通化妆品的年度报告。
二、在2022年3月31日前未按要求完成年度报告的产品,应当按照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具的限期改正意见,于2022年6月30日前在新注册备案平台上完成整改。
三、已按要求完成年度报告的旧平台产品,备案人应当通过新注册备案平台,在2022年6月30日前提交该产品执行的标准、产品配方和产品标签样稿等资料,完成产品信息补录。
四、未按要求完成年度报告的产品,备案人可在限期改正期内向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交注销备案产品的书面申请。主动注销备案的已上市产品,可销售至该产品保质期结束。
五、逾期未按要求完成年度报告或完成补录的产品,将依法予以取消备案。取消备案的产品,不得上市销售或进口。
特此公告。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4月11日
责任编辑:本站小编
相关文章:
- [申报资讯]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公开征求《消费品使用说明第3部分:化妆品通用标签(征求意见稿)》等2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意见
- [申报资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2026年清明节放假公告(第368号)
- [申报资讯]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公开征求《化妆品安全通用要求(征求意见稿)》强制性国家标准意见
- [申报资讯]北京市启动化妆品电子标签试点 数字化赋能监管与产业创新
- [申报资讯]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服务平台电子标签信息填报操作指南》
- [申报资讯]国家药监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2026年春节放假安排的公告(第365号)
- [申报资讯]中检院关于公开征求《化妆品中三价铬和六价铬的检验方法(征求意见稿)》等3项化妆品标准意见的通知
- [申报资讯]海南省药监局关于进一步推进离岛免税化妆品电子标签试点工作的公告
- [申报资讯]《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进行动态调整 黑参提取物等3个原料按照已使用原料管理
- [申报资讯]【重点关注】2026年化妆品及牙膏监管法规新变化
相关推荐:
- [政策法规]保健食品禁用物品名单
- [申报资讯]市监总局食品审评中心关于开展“我与企业共申报”活动的通知
- [审批动态]2024年10月31日化妆品注册批准证明文件送达信息
- [审批动态]2022年01月30日化妆品批准证明文件待领取信息发布
- [审批动态]2021年11月17日保健食品批件(决定书)待领取信息-2
- [申报资讯]国家市监总局食品审评中心关于调整咨询电话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 [审批动态]2023年3月10日保健食品批件(决定书)待领取信息-1
- [常见问题]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六十期)|化妆品委托生产常见问题解答
- [审批动态]2022年4月1日保健食品批件(决定书)待领取信息-1
- [政策法规]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2021年第31号)
化妆品申报频道
联系我们
-
86-010-84828041/42
400-6167-168
zhuceabc@zhuceabc.com
咨询微信:
13601366497(化妆品类)
1801335159(特殊食品类)
最新更新
热门排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