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关于调整部分疫情防控措施的公告(第305号)
时间:2022-04-22 浏览:896
导读:
《关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从严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的公告》(第301号)发布以来,行政相对人积极配合,大厅疫情防控和业务工作平稳有序。根据疫情防控形势,为更好地服务环京地区通勤人员,经研究决……
《关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从严调整疫情防控措施的公告》(第301号)发布以来,行政相对人积极配合,大厅疫情防控和业务工作平稳有序。根据疫情防控形势,为更好地服务环京地区通勤人员,经研究决定,大厅自2022年4月22日起,调整疫情防控措施如下:
环京地区通勤人员(北京健康宝内标注红色“通勤”字样的人员)如需进入大厅办理业务,须提前登录大厅网上预约系统进行预约;进入大厅办理业务时,须主动出示行程码、“北京健康宝”绿码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其他要求参照第301号公告执行。
大厅将视疫情防控进展情况适时调整防控措施。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
2022年4月22日
责任编辑:本站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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