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委!人参、西洋参、灵芝等三种原料纳入保健食品备案原料目录(附解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与保健功能目录管理办法》等规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了《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人参》《保健食品原料目录西洋参》《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灵芝》,现予发布,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2023年12月18日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发布《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人参》《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西洋参》《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灵芝》(以下简称三个目录)及配套解读文件。
此次纳入保健食品备案原料目录的人参、西洋参、灵芝三种原料,其原料名称和品种来源与现行《中国药典》相同品种项下内容保持一致。
根据三个目录规定,本次列入保健食品备案原料目录的原料在产品备案时,仅可使用单方原料,不可与其他原料复配使用;对于有多个品种来源的原料,在产品备案时应明确使用的品种。
三个目录中,人参、西洋参允许声称的保健功能包括有助于增强免疫力和缓解体力疲劳,产品备案时,允许备案人标注其中一种保健功能,或者同时标注两种保健功能;灵芝允许声称的保健功能为有助于增强免疫力。
现有注册的以人参为原料的保健食品产品比较多,人参生长年限相关规定一直是行业关注热点。市场监管总局委托中国医学科学院药用植物研究所等科研机构开展人参纳入保健食品备案原料目录的研究,并对征求意见稿中业界集中反馈的人参使用年限等问题,组织各方监管部门研判,最终确定备案产品的人参使用年限与目前的注册产品要求保持一致。市场监管总局对既往以人参为原料的注册产品技术审评情况梳理总结,通过组织中药业内技术和管理专家专题研讨,确定了原料来源、安全指标,提出了以传统中药材为原料备案产品的未来监管思路。
相关文章:
- [申报资讯]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食品安全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工作规定的通知
- [申报资讯]市监总局食品审评中心关于开展“我与企业共申报”活动的通知
- [申报资讯]市场监管总局关于鼓励食品企业 优化预包装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签标识的公告
- [申报资讯]市场监管总局|《保健食品原料人参西洋参灵芝备案产品技术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 [申报资讯]保健食品蛋白粉首张备案凭证、蛋白粉复配产品首张备案凭证近日相继发放
- [申报资讯]市场监管总局|《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正案)征求意见
- [申报资讯]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录管理规定》的通知
- [申报资讯]保健食品委托加工新规来了|市监总局《食品委托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 [申报资讯]新华网发布2023年中国特殊食品行业热点回顾
- [申报资讯]市场监管总局|《在产在售“双无”保健食品集中换证审查要点》征求意见的公告
相关推荐:
- [申报资讯]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辅酶Q10等五种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备案产品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 [Laws]Notice on change of filing certificates for imported non-special use cosmetics
- [审批动态]2021年12月6日保健食品批件(决定书)待领取信息-1
- [常见问题]保健食品益生菌类标志性成分检测方法的选择和确认
- [审批动态]2022年11月11日化妆品申报备案注册决定书送达信息发布
- [审批动态]2023年3月23日保健食品批件(决定书)待领取信息-1
- [审批动态]2023年10月19日化妆品注册批准证明文件送达信息发布
- [审批动态]2022年09月08日化妆品不予批准决定书待领取信息发布
- [审批动态]2022年12月13日化妆品批准证明文件(变更、纠错)送达信息发布
- [政策法规]《化妆品新原料注册与备案资料规范》起草说明
-
86-010-84828041/42
400-6167-168
zhuceabc@zhuceabc.com
咨询微信:
13601366497(化妆品类)
1801335159(特殊食品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