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上海市进口普通化妆品备案后检查常见问题—-产品检验报告(2023年下半年)
为了帮助企业更好地理解进口普通化妆品备案申报要求,本期小编将为大家解析近期产品检验报告中发现的高频问题。
1、备案资料中未上传检验报告,如微生物检验报告;宣称祛痘、抗皱、祛斑等功效的淋洗类产品未提供人体试用试验安全性评估报告。
《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多个生产企业生产同一产品的,应当提供其中一个生产企业样品完整的产品检验报告,并提交其他生产企业样品的微生物与理化检验报告。
《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工作规范》(附1.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项目要求)规定:宣称祛痘、抗皱、祛斑等功效的淋洗类产品均应当进行人体试用试验安全性评价。
2、检测报告送检人(或检测报告中送检单位地址)与申请表中境内责任人的相应信息不一致,未提供相关说明。
3、送检样品为试制样品,未说明试制样品的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
《关于发布实施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工作规范的公告》-政策解读第五个问题中说明:产品注册和备案检验接受试制样品。考虑到样品送检时可能产品不一定上市,《规范》提出样品应当是包装完整且未启封的同一批号市售样品,送检时尚未上市销售的产品,可以为试制样品。试制样品应当是与市售产品完全一致的定型产品,产品注册或备案后发现试制样品与市售产品不一致的,该产品的注册或备案检验报告作废,并按提交虚假申报资料或虚假备案进行查处。
[来源:上海器审|编发:天健华成化妆品注册部]
相关文章:
- [常见问题]化妆品备案注册检查问答100问
- [常见问题]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105期)|配方原料的使用和儿童化妆品问题
- [常见问题]【你问我答】“化妆品新原料”专版第8期
- [常见问题]【你问我答】“化妆品新原料”专版第9期
- [常见问题]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56期)|(用户权限专刊)
- [常见问题]在广东省内开展牙膏简化备案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 [常见问题]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104期)|毒理学终点评估及相关检测评价豁免问题
- [常见问题]《染发化妆品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染发化妆品质量控制要求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问答
- [常见问题]《烫发化妆品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烫发化妆品质量控制要求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问答
- [常见问题]《防晒化妆品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防晒化妆品质量控制要求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问答
相关推荐:
- [公司动态]我公司受邀出席SFDA第二期化妆品进出口备案/注册申报与进出口检验监管培训班
- [申报资讯]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智慧申报审评系统顺利通过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试点现场评估
- [审批动态]2024年07月30日化妆品注册批准证明文件送达信息
- [常见问题]中检院|化妆品审评最新常见问题解答
- [常见问题]普通化妆品备案管理系统若干常见问题|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二十八)
- [常见问题]化妆品备案申报哪些情况不能免于提交毒理学试验的资料?
- [审批动态]2026年04月01日化妆品批准证明文件送达信息
- [审批动态]2023年03月09日化妆品批准证明文件(变更、纠错)送达信息发布
- [申报资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关于2025年端午节放假安排的公告(第356号)
- [审批动态]2023年08月03日化妆品批准证明文件(变更、纠错)送达信息
-
86-010-84828041/42
400-6167-168
zhuceabc@zhuceabc.com
咨询微信:
13601366497(化妆品类)
1801335159(特殊食品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