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分析|备案申请表
编者按:自 2023 年 9 月江苏省药监局审评中心承接进口普通化妆品备案工作以来,对备案产品的审评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的梳理。现梳理出七大模块常见问题及具体表现,以负面清单的形式呈现,希望企业在开展进口普通化妆品备案时予以关注,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开展备案,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后续审评中心将连续发布常见问题,不断提升备案审核工作质效。
备案申请表
(一)分类编码
1
功效宣称与其他备案内容不一致
①产品名为“XX抗皱霜”,功效宣称未勾选“抗皱”。
②产品标签宣称“淡化皱纹”,而功效宣称未勾选“抗皱”。
③产品标签宣称“轻松卸除皮肤表面粉底、彩妆”,功效宣称未勾选“卸妆”。
④产品名为“XX多效护理霜”,功效宣称只勾选一种。
⑤产品名为“XX保湿洁面啫喱”,功效宣称仅填报“清洁”未勾选“保湿”。
2
作用部位与其他备案内容不一致
①产品名为“XX洗发乳”,作用部位未勾选“头发”。
②产品使用方法为“涂抹于面部和颈部”,作用部位只勾选了“面部”。
③产品标签宣称“滋养头皮和毛发”,作用部位只勾选“头发”未勾选“头部”。
3
产品剂型填报不准确
①产品配方填报使用了贴、膜类载体材料,产品剂型未勾选“贴、膜、含基材”。
②产品配方填报使用了推进剂,产品剂型未勾选为“气雾剂”。
4
使用人群与其他备案内容不一致
①产品名为“XX宝宝霜”,而使用人群为“普通人群”。
②产品标签中宣称“适用于全人群”“全家使用”等词语或者利用商标、图案、谐音、字母、汉语拼音、数字、符号、包装形式等暗示产品使用人群包含儿童,而使用人群为“普通人群”。
5
使用方法与安全评估资料不一致
①如使用方法为“淋洗”,而安全评估资料产品简介内容为“本产品为驻留类产品”。
②XX洁面乳使用方法为涂抹于面部,按摩后用清水冲洗,填写的使用方法为“驻留”。
6
儿童化妆品的功效宣称超出《化妆品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范围
如:使用人群为“婴幼儿”,功效宣称为“芳香”。
(二)生产信息
7
委托境外生产的,未提供生产委托关系文件,或生产委托关系文件未完整翻译为中文或加盖境内责任人公章。
8
检验报告号与产品检验报告项下的检验受理编号不一致。
(三)其他信息
9
未提供由备案人所在国或生产国(地区)政府主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等机构出具的已上市销售证明文件,或文件未完整翻译为中文或加盖境内责任人公章。
10
使用已备案新原料的,未填写原料备案号。(来源:江苏药监局|编发:天健华成化妆品注册部)
相关文章:
- [常见问题]关于《化妆品中三价铬和六价铬的检验方法》等8项方法的问答
- [常见问题]化妆品备案注册检查问答100问
- [常见问题]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105期)|配方原料的使用和儿童化妆品问题
- [常见问题]【你问我答】“化妆品新原料”专版第8期
- [常见问题]【你问我答】“化妆品新原料”专版第9期
- [常见问题]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56期)|(用户权限专刊)
- [常见问题]在广东省内开展牙膏简化备案需要提供哪些资料?
- [常见问题]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104期)|毒理学终点评估及相关检测评价豁免问题
- [常见问题]《染发化妆品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染发化妆品质量控制要求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问答
- [常见问题]《烫发化妆品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烫发化妆品质量控制要求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问答
相关推荐:
- [申报资讯]天健华成解读:《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 [申报攻略]保健食品注册备案小讲堂(11)批文有效期和再注册(延续)时间点的把握
- [申报资讯]国家药监局要求进一步清理陕食药监健用字产品
- [审批动态]2023年03月28日化妆品决定书送达信息发布
- [审批动态]2024年10月12日化妆品注册批准证明文件送达信息
- [常见问题]若化妆品标签存在《办法》第二十条规定的瑕疵,企业可以采取哪些改正措施?
- [常见问题]【答疑解惑】普通化妆品备案答疑解惑之分类编码篇(下)
- [常见问题]化妆品《已上市产品原料使用信息》问答
- [审批动态]2021年11月12日保健食品批件(决定书)待领取信息-1
- [审批动态]2026年02月12日化妆品决定书送达信息
-
86-010-84828041/42
400-6167-168
zhuceabc@zhuceabc.com
咨询微信:
13601366497(化妆品类)
1801335159(特殊食品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