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关于公布第二批化妆品风险监测工作组成员单位的通知
时间:2022-02-19 浏览:767
导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进一步增强化妆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经组织专家审评和现场核查,遴选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
|
责任编辑:本站小编
相关文章:
- [申报资讯]国家药监局召开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立会议
- [申报资讯]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智慧申报审评系统顺利通过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试点现场评估
- [申报资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暂停网上预约和短信提醒服务的公告(第346号)
- [申报资讯]广州市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搜索系统正式上线
- [申报资讯]国家药监局:全面实施化妆品及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电子化
- [申报资讯]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化妆品安全评估工作的通知
- [申报资讯]关于废止《化妆品安全性评价程序和方法》等13项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公告
- [申报资讯]2024年一季度我国化妆品外贸形势分析
- [申报资讯]中检院|《化妆品新原料安全使用历史研究和判定指南(试行)》等征求意见稿发布
- [申报资讯]全国化妆品安全评估工作宣贯会议召开
相关推荐:
- [材料要求]防晒化妆品SPF值测定和标识有关申报材料
- [申报攻略]2009保健食品申报全攻略
- [常见问题]广东药监局|广东省国产牙膏备案问题解答(四):包装标签问题
- [申报攻略]保健食品申报注册指南手册之(24)调节肠道菌群篇
- [申报资讯]提醒|老版保健食品注册系统2023年12月31日到期
- [常见问题]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对普通化妆品备案中常见问题的解析(第一期)
- [申报资讯]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化妆品备案管理和生产监管有关事项的公告
- [常见问题]哪些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需要指定境内责任人?
- [常见问题]申请保健食品技术转让时,可同时申请变更吗?如变更产品规格?
- [申报攻略]保健食品注册与保健食品备案申报管理办法比较
保健食品申报频道
联系我们
-
86-010-84828041/42
400-6167-168
zhuceabc@zhuceabc.com
咨询微信:
13601366497(化妆品类)
1801335159(特殊食品类)
最新更新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