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命名 禁用“御制”“特效”
时间:2022-02-19 浏览:1,069
导读:
本报讯 祖传、御制、秘制等溢美之词,特效、全效、奇效等夸大之词,将不得出现在保健食品的名称中。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公布新修订的《保健食品命名规定》,并制定《保健食品命名指南》,明确在保健食……
本报讯 祖传、御制、秘制等溢美之词,特效、全效、奇效等夸大之词,将不得出现在保健食品的名称中。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公布新修订的《保健食品命名规定》,并制定《保健食品命名指南》,明确在保健食品名称中11类禁止表达的词意和使用的词语。
新修订的《保健食品命名规定》要求,保健食品命名禁止使用虚假、夸大或绝对化的词语,明示或暗示治疗作用的词语。根据《保健食品命名指南》,禁用词包括:产品中使用化学合成的原料或只使用部分天然产物成分的,表述为“天然”等字样,或名称中含有祖传、御制、秘制、宫廷、精制等溢美之词。
同时,保健食品名称中还不得出现华佗、扁鹊、张仲景、李时珍等包括医学名人在内的人名,中华、中国、华夏等地名;纳米、基因、太空等与产品特性没有关联,消费者不易理解的词语。
国家药监局要求,今年3月15日规定公布之前已批准使用的产品名称,原则上无须更名。存在严重误导、欺骗消费者的保健食品名称,则不得继续使用。
责任编辑:本站小编
相关文章:
- [申报资讯]市监总局:征集“有助于维持关节健康”保健食品功能 意见建议的公告
- [申报资讯]辅酶Q10、番茄红素等8项保健食品原料测定方法国家标准(GB)发布
- [申报资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25)等50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布(2025年 第2号)
- [申报资讯]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
- [申报资讯]湖北省在产在售“无有效期和无产品技术要求”保健食品集中换证工作方案
- [申报资讯]十省市印发在产在售“双无”保健食品集中换证工作实施方案
- [申报资讯]《保健食品原料保健功能声称科学证据 评价技术指南》团体标准发布
- [申报资讯]保健食品“双无”换证指南|关于保健食品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变更注册申请(“双无”换证)模块上线运行的通知
- [申报资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关于举办“双无”保健食品换证培训会的预通知
- [申报资讯]市场监管总局|《在产在售“无有效期和无产品技术要求”保健食品集中换证审查要点》发布
相关推荐:
- [常见问题]化妆品原料安全相关信息的报送及其他|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31)
- [政策法规]关于行政许可事项审批结果证明文件送达程序的公告(第243号)
- [申报攻略]保健食品申报注册指南手册之(16)改善生长发育篇
- [申报资讯]正在审定,即将实施|关于儿童牙膏产品监管的说明
- [审批动态]2024年04月23日化妆品注册决定书送达信息
- [审批动态]2022年12月16日化妆品批准证明文件送达信息发布
- [审批动态]2024年03月21日化妆品批准证明文件(变更、纠错)送达信息发布
- [申报资讯]2010年起化妆品成分将要求全部标注
- [常见问题]进口保健食品申请人能否是产品的拥有者,但不是生产者?
- [申报资讯]9种功能的保健食品注册检验目前可以进行
保健食品申报频道
联系我们
-
86-010-84828041/42
400-6167-168
zhuceabc@zhuceabc.com
咨询微信:
13601366497(化妆品类)
1801335159(特殊食品类)
最新更新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