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化妆品卫生许可受理有关事宜公告
200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确定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职责由卫生部划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从2008年9月1日始,进口化妆品、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和化妆品新原料的许可受理工作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
200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确定化妆品卫生监督管理职责由卫生部划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做好化妆品卫生许可职责的移交工作,现就化妆品卫生许可受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08年8月29日前,进口化妆品、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和化妆品新原料的许可受理工作仍由卫生部负责,受理地点仍为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地址为东城区交道口北三条32号,邮编为100007,联系电话为010-64047878-2209。
二、从2008年9月1日始,进口化妆品、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和化妆品新原料的许可受理工作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受理地点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服务中心,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甲38号,邮编为100810,联系电话为010-68315572。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ΟΟ八年八月二十日
相关文章:
- [申报资讯]中检院关于公开征求《化妆品中铜绿假单胞菌的检验方法(征求意见稿)》等2项化妆品标准意见的通知
- [申报资讯]国家药监局公开征求《关于〈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修订内容实施有关事宜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
- [申报资讯]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丁基乙酰氨基丙酸乙酯》化妆品标准立项的通知
- [申报资讯]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公开征求《化妆品标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
- [申报资讯]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及资料管理规定相关政策解读
- [申报资讯]国家药监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关于2026年端午节放假安排的公告(第371号)
- [申报资讯]国家药监局|《化妆品唇炎判断标准及处理原则(征求意见稿)》等2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
- [申报资讯]2025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年报
- [申报资讯]国家药监局征求《牙膏用原料规范(征求意见稿)》强制性国家标准意见
- [申报资讯]中检院公开征求《化妆品祛斑美白功效测试方法(征求意见稿)》等2项化妆品标准意见的通知
相关推荐:
- [常见问题]关于标签和产品标准|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监督管理常见问题解答(五)
- [申报资讯]拟将大麻(CANNABIS SATIVA)仁果、大麻(CANNABIS SATIVA)籽油、大麻(CANNABIS SATIVA)叶提取物和大麻二酚等原料列为化妆品禁用组分
- [审批动态]2022年12月16日化妆品批准证明文件送达信息发布
- [常见问题]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检验时限①?
- [审批动态]2023年08月24日化妆品批准证明文件(变更、纠错)送达信息发布
- [常见问题]进口化妝品申报时毒理试验使用的是替代试验,是否被认可?
- [审批动态]2023年06月25日化妆品批准证明文件(变更、纠错)送达信息发布
- [审批动态]2025年05月09日化妆品注册批准证明文件(变更、纠错)送达信息
- [审批动态]2023年6月29日保健食品批件(决定书)待领取信息-1
- [申报资讯]国家药监局化妆品备案注册申报常用网址汇总
-
86-010-84828041/42
400-6167-168
zhuceabc@zhuceabc.com
咨询微信:
13601366497(化妆品类)
1801335159(特殊食品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