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标签禁止标注下列内容
时间:2022-02-23 浏览:1,407
导读:
化妆品标签禁止标注下列内容:
(一)明示或者暗示具有医疗作用的内容;
(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
(三)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内容;
(四)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标注的其他内容。
|
|||
责任编辑:本站小编
相关文章:
- [材料要求]化妆品安全评估报告(完整版)样板
- [材料要求]进口特殊化妆品首次注册审批申请材料指南
- [材料要求]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申报材料清单及要求
- [材料要求]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新产品行政许可申报材料清单及要求
- [材料要求]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延续申报材料清单及要求
- [材料要求]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变更申报材料清单及要求
- [材料要求]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补发申报材料清单及要求
- [材料要求]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新产品行政许可申报材料清单及要求
- [材料要求]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延续申报材料清单及要求
- [材料要求]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变更申报材料清单及要求
相关推荐:
- [审批动态]2022年03月09日化妆品批准证明文件待领取信息发布
- [常见问题]在使用化妆品备案信息系统注册申报时,申请人遗失账号或密码造成不能登录,应如何找回遗失账号或密码?
- [申报资讯]“无添加”化妆品受热捧 专家称只是商家炒作
- [常见问题]“化妆品完整版安全评估”专版第9期
- [常见问题]化妆品从业人员管理专刊|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34期)
- [申报攻略]保健食品注册备案申报产品企业标准常见审评意见及编写要点指导
- [常见问题]保健食品延续注册产品基本信息常见问题及注意事项
- [申报资讯]关于登录国家药监局网上办事大厅启用短信验证码安全校验功能的通知
- [审批动态]2024年04月03日化妆品注册批准证明文件送达信息
- [政策法规]《保健食品注册审评审批工作细则》(全文)
保健食品申报频道
联系我们
-
86-010-84828041/42
400-6167-168
zhuceabc@zhuceabc.com
咨询微信:
13601366497(化妆品类)
1801335159(特殊食品类)
最新更新
热门排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