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标签禁止标注下列内容
时间:2022-02-23 浏览:1,189
导读:
化妆品标签禁止标注下列内容:
(一)明示或者暗示具有医疗作用的内容;
(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
(三)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内容;
(四)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标注的其他内容。
|
责任编辑:本站小编
相关文章:
- [材料要求]化妆品安全评估报告(完整版)样板
- [材料要求]进口特殊化妆品首次注册审批申请材料指南
- [材料要求]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申报材料清单及要求
- [材料要求]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新产品行政许可申报材料清单及要求
- [材料要求]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延续申报材料清单及要求
- [材料要求]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变更申报材料清单及要求
- [材料要求]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补发申报材料清单及要求
- [材料要求]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新产品行政许可申报材料清单及要求
- [材料要求]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延续申报材料清单及要求
- [材料要求]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变更申报材料清单及要求
相关推荐:
- [政策法规]保健食品注册申请服务指南
- [审批动态]2025年04月01日化妆品注册批准证明文件送达信息-1
- [常见问题]牙膏备案十问|普通化妆品注册备案常见问题解答
- [材料要求]保健食品注册申报的注意事项 (二)配方及工艺
- [审批动态]2022年07月22日化妆品批准证明文件邮寄详情单
- [申报讲堂]辽宁省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服务指南
- [审批动态]2024年01月23日化妆品注册决定书送达信息发布
- [申报资讯]国家药监局课题 | 化妆品功效宣称分类、功效宣称评价和标签标识问题调查问卷(含备案人篇、功效评价机构篇、消费者篇)
- [审批动态]2024年03月27日化妆品批准证明文件(变更、纠错)送达信息发布
- [政策法规]人体皮肤斑贴试验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
化妆品申报频道
联系我们
-
86-010-84828041/42
400-6167-168
zhuceabc@zhuceabc.com
咨询微信:
13601366497(化妆品类)
1801335159(特殊食品类)
最新更新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