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获得备案或注册批准后配方可否变更?
时间:2022-02-23 浏览:723
导读:
配方和产品安全性的变更,是不允许的。
配方变更或可能涉及化妆品安全性的其他变更,应当按照新产品重新申报。变更后仍使用原名称的,应当在产品外包装标识上予以注明,以区别于变更前产品。
|
责任编辑:本站小编
相关文章:
- [常见问题]“化妆品小样”的生产与备案问题|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五十七期)
- [常见问题]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化妆品安全评估的几个问题
- [常见问题]注册人如何执行《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新增检验方法
- [常见问题]中检院|化妆品申报审评最新常见问题解答二则
- [常见问题]普通化妆品备案功效宣称的“一致性”原则答疑
- [常见问题]儿童化妆品备案注册八问|北京市化妆品审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31期)
- [常见问题]国家药监局|关于化妆品备案注册包装标签问题的最新答复
- [常见问题]进口普通化妆品备案时标签常见问题,及其与化妆品广告的管理差异
- [常见问题]广东省国产牙膏备案问题解答(三)
- [常见问题]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化妆品相关平台操作手册的下载链接
相关推荐:
- [审批动态]2022年6月29日保健食品批件(决定书)邮寄详情单
- [申报攻略]进口保健食品批文申报注册8步走(天健华成)
- [申报资讯]进口化妆品注册申报怎么加速办理?
- [常见问题]化妆品生产经营常见问题解答(一)
- [材料要求]保健食品备案与保健食品注册申报资料之异同对比
- [材料要求]上海浦东新区进口非特化妆品境内责任人风险管理评估内容及检查要点
- [审批动态]2024年1月29日保健食品注册批件(决定书)待领取信息-1
- [申报资讯]重磅!《保健食品新功能及产品技术评价实施细则(试行)》发布
- [申报资讯]关于《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和《可用于婴幼儿食品的菌种名单》更新的公告
- [申报资讯]国家药监局答复全国政协《关于优化〈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配套法规文件制定的提案》
化妆品申报频道
联系我们
-
86-010-84828041/42
400-6167-168
zhuceabc@zhuceabc.com
咨询微信:
13601366497(化妆品类)
1801335159(特殊食品类)
最新更新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