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境内责任人与原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有何区别?
时间:2022-02-23 浏览:1,507
导读:
答: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境内责任人与原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主要有以下两点区别:
一是授权的范围和承担的责任不同。境内责任人根据境外化妆品生产企业授权,负责产品的进口和经营,并依……
|
|||
责任编辑:本站小编
相关文章:
- [常见问题]广东省药监局|牙膏产品备案问题4则
- [常见问题]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五十一期)
- [常见问题]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解答——产品检验报告专题
- [常见问题]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解答——备案申请表专题
- [常见问题]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解答——产品名称命名依据专题
- [常见问题]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93期)|化妆品新原料研制报告的相关问答
- [常见问题]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92期)|化妆品新原料研制报告中关键资料项的问答
- [常见问题]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五十期)|《化妆品个性化服务试点工作要求》相关问答
- [常见问题]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九十一期)|《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问题解答
- [常见问题]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九十期)|产品标签问题答疑
相关推荐:
- [流程周期]进口保健食品备案申请条件及申报流程
- [政策法规]总局关于停止冬虫夏草用于保健食品试点工作的通知
- [申报资讯]市场监管总局规范固体饮料标签标注加强固体饮料质量安全监管
- [审批动态]2025年12月09日化妆品批准证明文件送达信息
- [申报资讯]中检院关于再次征集2025年化妆品标准立项建议的通知
- [申报攻略]进口化妆品申报注册备案系列之9:帮助篇
- [常见问题]染发类化妆品注册申报时如何填报产品技术要求中的染发剂控制指标?
- [政策法规]国家药监局关于将牙膏pH值的检验方法等纳入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的通告
- [食品添加剂]允许扩大使用范围的食品添加剂名单
- [审批动态]2024年04月26日化妆品申报批准证明文件(变更、纠错)送达信息
化妆品申报频道
联系我们
-
86-010-84828041/42
400-6167-168
zhuceabc@zhuceabc.com
咨询微信:
13601366497(化妆品类)
1801335159(特殊食品类)
最新更新
热门排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