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硒为原料的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编写应注意哪些问题?
时间:2022-03-02 浏览:1,256
导读:
答:1.作为营养素补充剂,硒的食用量严格执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的《营养素补充剂申报与审评规定(试行)》(国食药监注〔2005〕202号);2.作为功能性保健食品原料,如果食用量超过18岁以下人群、孕妇、……
答:1.作为营养素补充剂,硒的食用量严格执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印发的《营养素补充剂申报与审评规定(试行)》(国食药监注〔2005〕202号);2.作为功能性保健食品原料,如果食用量超过18岁以下人群、孕妇、乳母的2/3RNI,不适宜人群应分别列出少年儿童、孕妇、乳母;3.注意事项中应注明“高硒地区人群不宜食用” (详见《关于以红曲等为原料保健食品产品申报与审评有关事项的通知》(国食药监许[2010]2号))。
责任编辑:本站小编
相关文章:
- [常见问题]使用有机溶剂提取、纯化、酶解、发酵、合成、破壁等特定前处理工艺的原料申报保健食品,有哪些注意事项和审评要求?
- [常见问题]原料已纳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产品原料每日用量超出保健食品原料目录规定的范围,这类产品如何进行注册或备案?
- [常见问题]原料已纳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但产品声称的保健功能不在可备案范围的,这类产品如何注册或备案?
- [常见问题]已批准注册产品中,原料已纳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但产品剂型形态不在可备案范围的,这类产品如何注册或备案?
- [常见问题]“双无”保健食品换证流程及常见问题汇总
- [常见问题]申报含蒽醌类成分原料的保健食品新产品应注意哪些问题?
- [常见问题]“双无”保健食品换证常见问题及解答(第一批)
- [常见问题]科普|申报保健食品注册备案不可不知的基本问题
- [常见问题]广东省市监局|保健食品注册备案及生产经营常见问题咨询解答
- [常见问题]保健食品广告能否声称或者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
相关推荐:
- [政策法规]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麦芽糊精生产许可有关问题的复函
- [政策法规]国务院关于禁止采集和销售发菜制止滥挖甘草和麻黄草有关问题的通知
- [政策法规]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工作有关程序的通告
- [审批动态]2021年12月20日化妆品批准证明文件待领取信息发布
- [常见问题]广东省市监局关于保健食品的几个问题的答复
- [News]NMPA Announcement on Issuing the Rules for Registration and Notification Dossiers of New Cosmetic Ingredients
- [审批动态]2025年03月06日化妆品决定书送达信息
- [常见问题]广东省药监局化妆品备案申报常见问题问答汇总(三)
- [常见问题]化妆品名称有哪几部分组成?
- [常见问题]进口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江苏省药监局审评中心
化妆品申报频道
联系我们
-
86-010-84828041/42
400-6167-168
zhuceabc@zhuceabc.com
咨询微信:
13601366497(化妆品类)
1801335159(特殊食品类)
最新更新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