始于2003年,可信赖,因为我们真诚;被模仿,是我们的动力。我们是天健华成,我们创造行业典范!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化妆品申报 > 常见问题 > 正文

【答疑解惑】上海市普通化妆品备案资料整理环节常见问题(一)—-备案申请表(上)

                   时间:2023-03-28 浏览:412
导读: 1.产品配方及产品标签项信息显示申报产品为套装产品,但申请表中未勾选“套装产品”。 2. 产品名称含《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禁止标注或宣称的内容,如医疗术语等。 3.产品名称中包含的文字与备案申请……

1.产品配方及产品标签项信息显示申报产品为套装产品,但申请表中未勾选“套装产品”。
2. 产品名称含《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的禁止标注或宣称的内容,如医疗术语等。
3.产品名称中包含的文字与备案申请表分类编码的“功效宣称”项中勾选内容不一致。
《化妆品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规定的功效包括新功效、染发、烫发、祛斑美白、防晒、防脱发、祛痘、滋养、修护、清洁、卸妆、保湿、美容修饰、芳香、除臭、抗皱、紧致、舒缓、控油、去角质、爽身、护发、防断发、去屑、发色护理、脱毛、辅助剃须剃毛,应核对产品名称,并在功效宣称栏准确勾选相应类别。
4.产品标签标注的使用方法与备案申请表分类编码勾选的“使用方法”项内容不一致。
《化妆品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规定的使用方法分类包括淋洗、驻留,应核对产品使用方法,并在“使用方法”栏准确勾选相应类别。
5.备案申请表项下的产品名称(或备案人、生产企业信息)与产品配方、产品标签、检验报告、安全评估报告等备案资料中填写的相应信息不一致。
6.备案申请表项中“生产信息”栏勾选“境内委托生产”,但未上传委托关系文件。

​(来源:上海器审;编发:天健华成)

                  责任编辑:本站小编                

打赏

【答疑解惑】上海市普通化妆品备案资料整理环节常见问题(一)—-备案申请表(上)

感谢您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答疑解惑】上海市普通化妆品备案资料整理环节常见问题(一)—-备案申请表(上)
扫码打赏,你说多少就多少

打开支付宝扫一扫,即可进行扫码打赏哦

       
联系我们
    86-010-84828041/42
    400-6167-168
    zhuceabc@zhuceabc.com
    咨询微信:
    13601366497(化妆品类)
    1801335159(特殊食品类)
  Copyright @ 2024 天健华成申报网(原中国注册申报网) 版权所有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7041243号-1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