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化妆品备案人应当如何以自检方式开展备案检验?
时间:2023-08-05 浏览:767
导读:
为规范备案检验管理,确保自检结果准确性,遵循“谁生产、谁自检”的原则,产品自主生产的,由备案人开展自检并出具检验报告,产品委托生产的,由实际受托生产企业开展自检并出具检验报告。
以自检方式开展备案检验……
为规范备案检验管理,确保自检结果准确性,遵循“谁生产、谁自检”的原则,产品自主生产的,由备案人开展自检并出具检验报告,产品委托生产的,由实际受托生产企业开展自检并出具检验报告。
以自检方式开展备案检验的备案人或者受托生产企业能够完成的自检项目尚未涵盖法规规定的全部备案检验项目的,可仅对能够完成的检验项目开展自检并出具相应项目的自检报告;其他暂无能力开展的检验项目,可按照《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工作规范》另行委托符合要求的检验机构完成并出具检验报告。送检样品应当满足备案检验需要且与自行检验样品为同一批次。
责任编辑:本站小编
相关文章:
- [常见问题]中检院|化妆品审评最新常见问题解答
- [常见问题]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七十九期)|《<国际化妆品安全评估数据索引>收录的部分原料使用信息》问答增订版
- [常见问题]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入门问题汇总
- [常见问题]普通化妆品备案需要提交哪些备案资料
- [常见问题]普通化妆品备案年度报告时间节点和产品范围
- [常见问题]【答疑解惑】化妆品安全评估——你“提问”我“答疑”
- [常见问题]“化妆品完整版安全评估”专版第8期
- [常见问题]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四十四期)(化妆品安全评估专刊)
- [常见问题]广东省国产牙膏备案问题解答(八)
- [常见问题]江苏药监局审评中心化妆品备案注册你问我答问题汇总(2025年1季度)
相关推荐:
- [审批动态]2022年04月08日化妆品决定书待领取信息发布
- [申报资讯]化妆品批件领取公告3日内,申请人可现场领取
- [申报资讯]中检院关于公开征求《化妆品中丙烯酸乙酯等40种原料的检测方法》等意见的通知
- [常见问题]市监总局保健食品备案管理系统|大豆分离蛋白和DHA藻油等原料备案问题解答
- [审批动态]2024年12月18日保健食品审评决定书待领取信息-1
- [审批动态]2022年9月7日保健食品批件(决定书)待领取信息-1
- [材料要求]上海浦东新区进口非特化妆品境内责任人风险管理评估内容及检查要点
- [常见问题]仅需报送码关联!可免功效评价!|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监督管理常见问题解答(三)
- [申报资讯]进口化妆品关税是多少?
- [常见问题]化妆品经营者是否可以将大包装化妆品“分装”成小包装后销售?
化妆品申报频道
联系我们
-
86-010-84828041/42
400-6167-168
zhuceabc@zhuceabc.com
咨询微信:
13601366497(化妆品类)
1801335159(特殊食品类)
最新更新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