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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检院关于公开征求《防脱发化妆品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等2个指导原则意见的通知

                   时间:2025-09-07 浏览:32
导读: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指导防脱发化妆品的研究和评价工作,按照《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和配套文件要求,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司组织中检院起草了《防脱发化妆品研究技……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指导防脱发化妆品的研究和评价工作,按照《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和配套文件要求,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司组织中检院起草了《防脱发化妆品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等2个指导原则及相应的起草说明(附件1—4),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反馈意见请填写意见反馈表(附件5),并于2025年9月20日前发送电子邮件至hzppjzx@nifdc.org.cn。

附件:

1.防脱发化妆品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征求意见稿)

2.《防脱发化妆品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3.防脱发化妆品功效相关原料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征求意见稿)

4.《防脱发化妆品功效相关原料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5.意见反馈表

中检院

2025年9月5日

 

附件1

防脱发化妆品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

(征求意见稿)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

 

一、前言

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防脱发化妆品属于特殊化妆品,实行注册管理。为规范和指导防脱发化妆品研究,制定本指导原则。

本指导原则是在现行法规、标准以及当前科学认知水平下制定的,随着法规、标准的不断完善以及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相关内容将适时进行调整。

二、适用范围

根据《化妆品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以下简称《分类目录》)中的释义说明和宣称指引,防脱发主要是指有助于改善或减少头发脱落,具有此类功效的产品按照特殊化妆品管理;防断发是指有助于改善或减少头发断裂、分叉,有助于保持或增强头发韧性,具有此类功效的产品按照普通化妆品管理;调节激素影响的产品,促进生发作用的产品,不属于化妆品范畴。本指导原则适用于防脱发化妆品的研究。

注册人应在遵循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前提下使用本指导原则。如同时符合其他技术指导原则适用范围的,还应同时参考相应指导原则的技术要求。

三、一般原则

防脱发化妆品的研究应根据产品配方、功效等综合判断是否属于该类化妆品范围。注册人应按照《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资料管理规定》)《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工作规范》(以下简称《检验规范》)《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以下简称《技术规范》)《化妆品功效宣称评价规范》《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标签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围绕产品的质量、安全、功效、标签宣称等技术内容,对防脱发化妆品开展充分研究,确保消费者能够正确使用并取得预期效果。

四、主要内容

防脱发化妆品研究内容主要包括质量可控性、安全性、产品功效评价和标签宣称等。

(一)质量可控性研究

防脱发化妆品质量可控性研究主要包括原料、配方、生产工艺与质量控制。

1. 原料

原料的选择、使用及使用量应结合产品剂型并符合《技术规范》等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应根据其在产品中实际发挥的主要作用明确其主要使用目的,并确保使用目的与其理化性质、产品属性、生产工艺等相符。

(1)原料安全信息

注册人应通过研究明确所用原料的基本信息、风险信息、质量控制等关键内容,确保原料的安全性、有效性以及产品质量的稳定性。《技术规范》及相关法规对原料的技术标准或质量规格等有明确要求的,应符合相关要求。

(2)尚在监测期内的新原料

注册人使用尚在监测期内化妆品新原料时,应获得新原料注册人、备案人的授权,且应符合注册备案新原料的使用目的、适用或使用范围、安全使用量以及其他限制和要求。

(3)防脱发功效相关原料

功效相关原料在配方中的使用应科学合理,确保产品的安全性并符合其在产品中的预期使用目的。通过研究明确原料或非单一组分原料中的组分具有防脱发作用的,将该原料或组分标注为“防脱发剂”;通过研究明确产品具有防脱发作用且其中原料辅助发挥防脱发作用的,将该原料标注为“防脱发辅助剂”。

2. 配方

配方设计应科学、合理,并进行充分条件优化,确保产品在保质期内的安全性、稳定性和有效性。多剂型必须配合使用的产品,应对其配合使用的必要性、合理性、科学性进行充分的研究。

专为中国市场设计的进口产品(境内委托境外生产的除外),应开展针对中国消费者进行配方设计的研究,包括在中国境内选用中国消费者开展的消费者测试研究或者人体功效研究,研究内容应详实,能够体现出专为中国市场设计配方的必要性以及所开展的相关研发工作,并与所申报的防脱发化妆品的实际情况相符。

3. 生产工艺与质量控制

(1)生产工艺

生产工艺应根据产品剂型特点,充分考虑原料理化性质,确保物料混合均匀。工艺描述应完整清晰,能够反映产品实际生产的主要过程,配方全部原料和关键工艺参数范围应在生产步骤中明确列出。

应充分研究生产工艺中温度、时间等因素对防脱发功效相关原料稳定性的影响。

(2)质量控制

应根据产品配方、生产工艺、使用方法和稳定性研究资料,设置科学、合理、明确的质量控制指标,并采取必要的质量控制措施,确保产品质量与安全。

原则上,设置的理化微生物项目不少于《检验规范》中要求检验的项目。有害物质和微生物的控制指标应符合《技术规范》的限值要求,鼓励设置严于《技术规范》限值的控制指标。防脱发化妆品配方中使用目的为去屑剂的原料,应在产品执行的标准中按照配方使用量,明确去屑剂指标的控制范围。鼓励对防脱发功效相关原料设置控制指标,确保产品质量稳定。

每个项目和相应的控制指标都应采用科学、合理的质量管理措施,每个指标应至少采取1项质量管理措施,并在简要说明中进一步阐述具体的实施方案。同一项目和指标的“质量管理措施”与“简要说明”应有对应关系,且与实际条件相符,具有可操作性,以确保产品符合《技术规范》以及产品执行的标准要求。

质量管理措施可以采用检验方式或非检验方式。检验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逐批检验、型式检验、全项检验等,应明确合理的检验频次。原则上应当采用《技术规范》的检验方法,采用《技术规范》以外的检验方法作为质量管理措施时,根据《资料管理规定》要求,对于《技术规范》有检验方法的项目,该检验方法应与《技术规范》所载的检验方法开展验证,验证结果应符合要求;对于《技术规范》暂无检验方法的项目,应对所采用的方法开展充分的方法学验证,以确保方法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方法学验证可参照《化妆品中禁用物质和限用物质检测方法验证技术规范》执行。

非检验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原料相关指标控制、生产工艺流程管控等。采用原料相关指标控制等方式作为质量管理措施的,实施方案内容应与原料安全信息相符。采用生产工艺流程管控等方式作为质量管理措施的,实施方案内容应与相应的质量控制项目和指标相符。

可以将检验方式与非检验方式相结合作为质量管理措施。如采用原料相关指标控制和检验方式、生产工艺流程管控和检验方式等作为质量管理措施。

(二)安全性研究

防脱发化妆品安全性研究主要包括产品注册检验和安全评估。

1. 产品注册检验

产品注册检验的检验机构、检验程序、检验项目、检验方法、检验报告及体例等均应符合《技术规范》《检验规范》等相关文件要求,其中检验项目应不少于《检验规范》中要求检验的项目。检验报告中的产品中文名称、企业名称、生产地址等基本信息应与《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表》一致。

2. 安全评估

注册人需按照《化妆品安全评估技术导则》要求开展产品安全评估,应基于申报配方的所有原料和已知风险物质,同时结合产品的使用方式、使用部位、暴露量等相关信息进行评估,获得正确的评估结论。安全评估报告内容应当完整、规范。安全评估的证据类型应符合《化妆品原料数据使用指南》等相关文件要求。可参照《化妆品安全评估资料提交指南》《国际化妆品安全评估数据索引》《已上市产品原料使用信息》《毒理学关注阈值(TTC)方法应用技术指南》《交叉参照(Read-across)方法应用技术指南》等相关文件开展评估。

两剂或两剂以上必须配合使用的产品,应根据产品的使用方法对混合后的原料含量进行评估。当产品实际使用中可能存在多种使用配比的情况时,还应对每种配比情况下原料的实际使用量进行评估。同时应结合相关文献研究资料或产品的试验研究数据,对原料之间是否存在化学和/或生物学相互作用而产生的潜在安全风险进行评估。

(三)功效评价研究

产品防脱发功效评价应由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机构按照《技术规范》所载方法开展人体功效评价试验并出具报告,检验报告中应包括对试验数据的统计分析结果。

应对功效相关原料开展研究,提供依据说明防脱发功效相关原料使用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确保功效相关原料在配方使用条件下能够达到预期的效果。防脱发功效相关原料的研究参见《防脱发化妆品功效相关原料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

(四)标签宣称

1. 分类编码

产品分类编码应符合《分类目录》要求,并与产品的实际属性一致。其中,功效宣称至少包含“防脱发”,作用部位至少包含“头部”,使用人群不应包括婴幼儿、儿童。

2. 产品名称

产品中文名称应符合《标签管理办法》及相关法规和文件要求。中文名称不得使用字母、汉语拼音、数字、符号等进行命名(注册商标、表示系列号或者其他必须使用的情形除外),必须使用时应提供相应的商标注册证,并在产品销售包装可视面对其含义予以解释说明。

产品中文名称一般由商标名、通用名和属性名三部分组成,其他需要标注的内容可以在属性名后加以注明,如气味、适用发质或特定人群等。约定俗成、习惯使用的化妆品名称可以省略通用名或者属性名。产品中文名称各个部分应符合《标签管理办法》要求,此外,商标名、通用名或者属性名单独使用时符合相关要求,但组合使用时可能使消费者对产品功效产生歧义的,应当在销售包装可视面予以解释说明。

进口产品有外文名称的,应在命名依据中对外文名称以及与中文名称的对应关系进行合理解释。

3. 标签宣称

产品标签应当符合《标签管理办法》及相关法规和文件要求,应包括产品基本信息、全成分标识、净含量、使用期限、使用方法、安全警示用语等。配方含有两剂或两剂以上必须配合使用的,应当作为一个产品进行申报,标签样稿“净含量”需明确各剂具体净含量,使用方法需明确使用时各剂的混合比例。

进口产品加贴中文标签的,中文标签有关产品安全、功效宣称的内容应当与原标签相关内容对应一致。如不一致,应使用专为中国市场设计的标签。

对产品功效进行宣称的,应科学合理,避免夸大,应与产品分类编码一致。对原料功效或作用机理等进行宣称的,应与相关原料在配方中的使用目的及其功效依据相符。宣称温和(无刺激)的,应与毒理学试验及人体安全性检验报告结果相符。

不得使用医疗术语或者暗示产品具有医疗作用,不得使用夸大或绝对化宣称。不得使用引人误解的宣称,例如“生发”“育发”等宣称。关于功效相关原料的宣称,参考《防脱发化妆品功效相关原料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

 

 

附件2

《防脱发化妆品研究技术指导原则》

(试行)(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为指导防脱发化妆品研究,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称《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以下称《办法》)等相关法规,国家药监局化妆品监管司组织中检院起草了《防脱发化妆品研究技术指导原则》(以下称《指导原则》)。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必要性

2021年《条例》施行后,按照风险程度,用于防脱发的化妆品为特殊化妆品,实行注册制管理,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也对防脱发化妆品质量安全和功效研究提出特别要求。因此,有必要制定专门的技术指导原则,对防脱发化妆品研究开发提供指导,以满足《条例》背景下行业高质量发展需求。

二、制定原则

(一)依法依规原则

本指导原则根据《条例》《办法》及配套规范性文件规定和要求起草。

(二)科学导向原则

《指导原则》充分考虑了防脱发化妆品研究进展以及行业发展现状,对防脱发化妆品研究提供技术指导,同时鼓励注册人以科学为导向,积极开展防脱发化妆品研究与创新。

(三)公开透明原则

《指导原则》起草过程中,坚持“公开透明、广泛参与”原则,充分参考国内外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积极征求监管部门、专家、协会及企业代表意见,同时根据意见反馈情况及时修改完善。

三、起草过程

根据工作安排,中检院起草了本指导原则,以下为起草过程。

(一)文献调研

2023年1~3月,查阅国内外监管现状以及国外权威机构的相关技术标准,并进行全面、深入的文献检索工作,梳理分析目前防脱发化妆品研究现状和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起草大纲

2023年4~6月,在汇总分析文献调研内容的基础上,结合审评工作中发现的实际问题,厘清思路,起草指导原则大纲内容。经反复讨论,对大纲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

(三)起草初稿

2023年7~8月,按照确定的大纲内容,有序开展初稿撰写工作。针对防脱发化妆品研究和技术审评中关注的若干关键点,根据国内外该类化妆品的监管和研究情况,同时密切结合行业现状,起草初稿。同时,梳理并明确需要进一步重点讨论的内容和问题。

(四)专家论证

2023年9~12月,分别召开内部研讨会和专家论证会,对本指导原则进行全面讨论,同时对上一阶段明确的重点问题进行深入讨论。在此基础上对初稿进行修改和完善。

(五)行业座谈

2024年1~2月,扩大讨论范围,邀请行业协会、防脱发化妆品企业代表和化妆品审评咨询专家参会,共同对本指导原则进行再次深入、细致研讨,并根据研讨内容再次进行修改和完善。

(六)文本修改

2024年3~6月,根据行业反馈和审评实践,再次修改指导原则文本,形成征求意见稿。

(七)征求意见稿报送

2024年7月,将征求意见稿报送国家药监局。

(八)文本完善

2024年8~11月,根据国家药监局反馈意见,重新梳理防脱发化妆品审评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并多次召开讨论会,就其中关键问题进行研讨,根据讨论结果持续完善指导原则文本。

(九)建议函报送

2024年12月~2025年1月,在前期梳理防脱发化妆品审评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的基础上,形成报送防脱发化妆品审评相关建议的函,组织专家讨论会,并会同标准制修订部门,就现有产品人体功效评价方法等关键技术问题进行研讨。

2025年2~4月,就防脱发化妆品审评相关建议的函件中若干问题与国家药监局多次讨论,并于4月正式报送函件。

(十)第二次行业座谈

在报送函件的基础上反复修改完善文本,2025年7月,再次邀请行业协会、防脱发化妆品企业代表和化妆品审评咨询专家参会,对文本进行讨论。

(十一)征求意见

2025年8~9月,形成征求意见稿,对外征求意见。

四、主要内容

《指导原则》正文共包括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前言;第二部分为适用范围;第三部分为一般原则,主要为防脱发化妆品研究的基本要求;第四部分为主要内容,分别从质量可控性、安全性、产品功效评价和标签宣称四个方面对防脱发化妆品研究提供指引。

五、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关于指导原则定位

该指导原则主要为化妆品注册人开展防脱发化妆品研究提供技术指导。

(二)关于适用范围

该指导原则适用于防脱发化妆品,产品应符合防脱发化妆品的释义说明和宣称指引,注意与普通化妆品和超出化妆品范畴的产品进行区分。

(三)与其他指导原则的关系

该指导原则从质量可控性、安全性、产品功效评价和标签宣称方面,对防脱发化妆品相关研究要点进行总结,是防脱发化妆品研究的总体原则。对于行业普遍关注的防脱发功效相关原料的研究,还起草了《防脱发化妆品功效相关原料研究技术指导原则》,对有关问题作进一步明确和指导。

                  责任编辑:本站小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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