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版进口非特殊类化妆品注册备案指导手册
作者:北京天健华成国际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化妆品注册部
本手册为有志于进口化妆品到中国的经销商和境外企业提供政策及程序上的友情指导。
提 要
l 核心提示… 1
l 关于中国化妆品的定义及分类… 2
l 关于批件和申请人… 3
l 关于进口化妆品申报审批涉及的单位… 3
l 关于进口化妆品注册备案流程、周期… 4
l 关于进口化妆品注册备案的费用… 6
l 关于进口化妆品注册备案的材料及要求… 7
l 进口化妆品注册备案相关问答… 11
l 后 记… 18
核心提示
①所有国外化妆品进口销售前必须经中国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现主管部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CFDA)。
②中国化妆品按产品功能分两大类管理:特殊类和非特殊类(各自又分若干小类),两大类功能之间甚至各小类功能之间,申请流程、周期和费用是有区别的,有的区别较大,所要提交的材料也有所不同。
③申请备案的基本前提:产品在生产国(地区)或原产国(地区)生产和销售、具备在华申报责任单位(所有权人即申请单位为大陆公司的除外)。
④进口化妆品的注册备案申请不是直接向CFDA提交,而是要先做注册检测,检测合格方能向CFDA提交申请。
⑤进口化妆品的注册备案申请是按单个产品来算的,费用也是(符合系列化妆品管理要求的例外)。
⑥进口化妆品批文有效期为4年,期满需要延续。延续时国家不收费。
【以下正文】
如上所述,所有国外化妆品进口销售前必须经中国行政管理部门的审批,之后方可进行正常的报关报检及销售。未经审批的进口化妆品,无法进行正常报关报检,亦不得在中国大陆市场上销售。
本文将从管理法规、申请流程、申请周期、申请费用、资料准备等角度,全方位提供进口非特殊类化妆品注册备案的相关信息。
本文作者为北京天健华成国际投资顾问有限公司(www.zhuceabc.cn)化妆品注册部,10年来一直致力于进口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备案凭证)的代理申报工作,此文亦是其2002年以来坚持原创更新的化妆品注册申报系列文章之一。
中国关于进口非特殊类化妆品的定义及分类
一、我国对化妆品如何定义?
天健华成:根据我国《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规定,化妆品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的方法,散布于人体表面任何部位(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以达到清洁、消除不良气味、护肤、美容和修饰目的的日用化学工业产品。
二、如何判断一个产品是否属于我国法规定义的化妆品范畴?
天健华成:判断一个产品是否属于我国法规定义的化妆品范畴,主要从以下3个方面考虑:
1.产品的使用方法 应是涂擦、喷洒或者其他类似的方法,如揉、抹、敷等,而以口服、注射等方式达到美容目的的产品不属化妆品范畴。
2.产品施于人体的部位 应是人体表面任何部位,如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而牙齿、口腔黏膜等不在此范畴。
3.产品的功能和使用目的 应是以清洁、消除不良气味、护肤、美容和修饰为目的,不具有预防和治疗疾病的功能,这也是化妆品与药品的本质区别。
目前,我国法规定义的化妆品不包括牙膏和其他与口腔黏膜接触的产品。
三、如何区分非特殊类化妆品类别?
天健华成: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我国将非特殊类用途化妆品分为五类:
(1)发用品。一般发用产品,包括发油类、发蜡类、发乳类、发露类、发浆类等;易触及眼睛的发用产品:包括洗发类、润丝(护发素)类、喷发胶类、暂时喷涂发彩(非染型)等。
(2)护肤品。一般护肤用品,包括护肤膏霜类、护肤乳液类、护肤油类、护肤化妆水、爽身类、沐浴类等;易触及眼睛的护肤品,包括眼周护肤类、面膜类、洗面类。
(3)彩妆品。一般彩妆品,包括粉底类、粉饼类、胭脂类、涂身彩妆类;眼部彩妆品,包括描眉类、眼影类、眼睑类、睫毛类、眼部彩妆卸除剂等;护唇及唇部彩妆品,包括护唇膏类、亮唇油类、着色唇膏类、唇线笔等。
(4)指(趾)甲用品。包括修护类、涂彩类、清洁漂白类。
(5)芳香品。包括香水类、古龙水类、花露水类。
四、哪些进口化妆品需要审批?
天健华成:所有进口化妆品(包括特殊类化妆品和非特殊类化妆品)、进口化妆品新原料必须经CFDA审批。
关于批件和申请人
五、进口化妆品注册备案需要具备什么资格?
天健华成:进口化妆品行政许可申请人应是进口化妆品生产企业。进口化妆品新原料行政许可申请人应是进口化妆品新原料生产企业或化妆品生产企业。
同一申请人应委托一个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作为在华申报责任单位,负责代理申报有关事宜。
产品应在在生产国(地区)允许生产和销售。
六、进口化妆品批件格式是怎样的?
天健华成: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体例为国妆特进字J********,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号体例为国妆备进字J********。批准文号(备案号)中“********”的前4位为年份,后4位为行政许可的先后顺序,每年度从0001号开始分别编排。
七、进口化妆品批件有效期多久?
天健华成:进口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备案凭证)有效期四年。
申请批件延续的,应在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备案凭证)期满4个月前提出申请。
关于进口非特殊化妆品申报审批涉及的单位
八、进口化妆品注册申报涉及哪些单位?
天健华成:化妆品的申报,主要涉及到四个单位:1、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认可的检测机构;2、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行政受理服务中心;3、审评中心;4、行政审批部门。
1、检测机构:接受企业委托,负责对产品进行技术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2、行政受理服务中心:负责对企业的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材料符合要求则受理并负责安排参加评审会;将评审意见通知企业;对于拟批准的产品上报SFDA;发放证书等。
3、审评中心:承担化妆品技术审评工作,承担技术审评有关有行政许可技术审查延期通知书、行政许可技术审查意见告知书及相应补充资料、复核申请发放与接收工作。具体由国家中药品种保护审评委员会办公室化妆品处负责。
4、行政审批部门:承担化妆品新原料使用、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生产和化妆品首次进口等的审批工作,对通过技术评审的产品发给化妆品批准证书。具体由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司负责。
九、国家认可的进口化妆品注册检验机构有哪些?
天健华成:目前,CFDA认可的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机构已达27家(含人体试验单位),进口化妆品可根据企业自身情况进行选择: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环境与健康相关产品安全所、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辽宁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浙江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四川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北京市药品检验所、上海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广东省药品检验所、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医院、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所、福建省药品检验所、广州市药品检验所、深圳市药品检验所、湖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辽宁省食品药品检验所、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检验所、福建省厦门市药品检验所。
其中承担《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检验规定》规定的人体安全性和防晒功效检测项目(人体法)的5家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空军总医院,上海市皮肤病性病医院,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四川大学华西医院,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关于进口非特殊化妆品注册备案流程、周期
十、进口非特殊类化妆品申报/备案的流程是怎样的?
天健华成:目前,进口非特殊化妆品审批程序为备案制。其基本申报程序为:在华申报责任单位授权书备案、样品检验、备案申请、形式审查、技术审查、核发批件等程序。
十一、进口非特殊类化妆品申报/备案一般需要多长时间?
根据天健华成公司的经验,进口非特殊类化妆品一般可在3至6个月内完成申报,获得备案凭证。
进口非特殊类化妆品备案周期,理论上约等于检验周期和备案周期相加,所以整个申报程序主要分为2个环节:
(1)样品检验。样品检验时间:a.普通发用类:35天;b.普通护肤类/彩妆类:60天(说明:以上检验时间如由天健华成代理安排,一般可缩短为20-40天)。
(2)CFDA备案。进口非特殊类化妆品基本上为随送随审,整个周期一般为25个工作日左右。
进口非特殊类化妆品备案周期=(1)+(2),约为4个月左右。
(备注:a.检验前有授权书备案,如资料准备充分,不会耽搁太多时间,故未计入预算;b.技术审查合格后有行政审批和制证阶段,因此时已可确认产品是否获批,故亦未计入预算;提示:c.疑难产品我司会安排专家预审,时间有可能延长;d.不排除个别产品因成分原因加做试验,或CFDA政策原因导致时间延长)
天健华成提示:申报资料的准备情况,会直接影响申报的周期。如果资料准备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评委会没有异议或只需稍加补正,即可加快申报周期,否则会延长申报的周期。若委托的代理公司缺乏经验,就可能在资料准备环节拖长周期,甚而至于无法获取批件。
关于进口非特殊化妆品注册备案的费用
十二、进口非特殊化妆品注册备案一般需要多少费用?
天健华成:CFDA法规中要求的必要费用主要分为以下两部分:1.样品检测费用;2.第三方收费和审评费用。其中审评费自2009年1月1日起已取消,由国家财政部补贴;第三方收费系指必要的公证和翻译费。以下分别列出:
(1)样品检测费:
进口非特殊化妆品检测收费标准根据检测机构的选择而有所不同,京沪穗三地传统检测机构的收费标准一般在4000-8000元,多数集中在5800元/个。
(2)第三方收费:
主要指证明材料的公证和翻译费,各地公证处和翻译公司收费不等,以北京为例,一般每个产品在1000元左右。
以上二者相加,即为正常的申报费用。
天健华成提示:以上费用明细可登陆天健华成旗下中国注册申报网(www.zhuceabc.cn),或致电86-010-84828041、84828042,或400-6167-168 (免长途费)咨询天健华成化妆品注册部。切勿听信某些代理公司恶意报低价,申报过程中又以各种理由增加收费。
3、代理服务费
如果为了节省精力,委托专业代理机构申报,还需按照合同约定另行交纳代理服务费。需要说明的是,此类代理公司良莠不齐,既存在合同欺骗(合作期间加价)的不诚信公司,也有恶意压低报价而实际没有代理能力的皮包公司。实际上自2010年4月份新规实施后,成本上涨,正规操作的利润空间并没有那么高。如何选择一家放心的代理机构,请访问中国注册申报网(www.zhuceabc.cn)参考天健华成专文《如何选择化妆品申报代理机构》。
关于进口非特殊化妆品注册备案的材料及要求
十三、授权书备案应提交什么资料?有什么要求?
天健华成:进口非特殊化妆品在首次申报前,应在CFDA进行在华申报责任单位备案(授权书备案)。
授权书备案时应提交如下资料:
1.在华申报责任单位授权书原件及相关公证材料原件;
2.在华申报责任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所提交的授权书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授权书由申请人和在华申报责任单位共同签署(申请人由负责人签字或盖章均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应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并经公证机关公证;授权书为外文的,还应译成中文,并对中文进行公证。
2.授权书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授权单位名称及地址、在华申报责任单位名称及地址等(参考模版见附件)。
3.授权书不设授权有效期。
如需指导,可联系天健华成公司化妆品部。
十四、样品送检时应提供什么资料,有哪些注意事项?
天健华成:进口化妆品授权书备案完成后,按相关要求准备样品及资料进行送检。进口化妆品送检需提供以下资料:
①《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申请表》(SFDA官网下载)
②带有条形码的产品配方
③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
④产品中文使用说明书
以上材料均一式两份,各申请材料上加盖在华申报责任单位公章。
送检样品应符合下述要求:
1.进口化妆品应提供未启封的市售样品,并额外增加一份送审样品以供封样;
2.样品必须为有代表性并具有完整包装的同一名称、同一批号或同一生产日期的产品;
3.送检样品量。按照产品的规格及所申请的功能有所不同,非特殊类产品通常需要总共10-15个左右,小规格者还需增加样品数量。
(天健华成提示:企业切勿担心准备材料麻烦而听信某些代理公司代为准备的话,国家对材料造假的处理非常严格,一旦发现造假,将在1年内不准申报)
十五、进口非特殊化妆品注册备案需提交哪些资料?有什么要求?
天健华成:根据最新申报受理规定规定,申请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的,应提交下列资料:
(一)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申请表;
(二)产品中文名称命名依据;
(三)产品配方;
(四)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
(五)产品原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拟专为中国市场设计包装的,需同时提交产品设计包装(含产品标签、产品说明书);
(六)经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认定的许可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
(七)产品中可能存在安全性风险物质的有关安全性评估资料;
(八)已经备案的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授权书复印件及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九)化妆品使用原料及原料来源符合疯牛病疫区高风险物质禁限用要求的承诺书;
(十)产品在生产国(地区)或原产国(地区)生产和销售的证明文件;
(十一)可能有助于行政许可的其他资料;
(十二)生产工艺简述和简图;
(十三)产品技术要求的文字版和电子版。
另附许可检验机构封样并未启封的市售样品1件。
以上申请化妆品行政许可的,应按照《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受理规定》的要求提交有关资料,申报资料的一般要求如下:
1、首次申请应提交申报资料原件1份,特殊类产品还应提交复印件4份。
2、除检验报告、公证文书、官方证明文件及第三方证明文件外,申报资料原件应由申请人逐页加盖公章或骑缝章;进口化妆品(新原料)申报资料原件还应由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逐页加盖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公章或骑缝章。
3、使用A4规格纸张打印,使用明显区分标志,按规定顺序排列,并装订成册。
4、所有外文(境外地址、网址、注册商标、专利名称、SPF、PFA或PA、UVA、UVB等必须使用外文的除外)均应译为规范的中文,并将译文附在相应的外文资料前。
十六、申请材料中需要外方提供的证明性材料有哪些?
天健华成:主要为以下二种:
1、由产品生产国(地区)或原产国(地区)政府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产品在生产国(地区)或原产国(地区)允许生产和销售的证明文件。无法提交文件原件的,可提交复印件,复印件应经出具机构或我国使(领)馆确认;
销售证明应载明产品名称、生产企业名称、出具文件的机构名称并有机构印章或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名及文件出具日期;所载明的产品名称和生产企业名称应与所申报的内容完全一致;如为委托加工或其他方式生产,其证明文件所载明的生产企业与所申报的内容不一致时,应由申请人出具证明文件予以说明;必须配合使用的多剂型产品可仅提交产品进口部分的生产和销售证明文件;
生产和销售证明文件如为外文,应译为规范的中文,中文译文应由中国公证机关公证。
2、外方(生产企业)给境内在华申报责任单位开具的“授权书”。授权书的具体要求已见本文“十三”条。
另外,授权委托签字时,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公证件及其中文译文,并做中文译文与原文内容一致的公证。根据《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资料要求》第二十四条的要求,在每次提交行政许可申请时应同时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或经公证后的复印件,并书面说明委托签字授权书原件所在的申报产品名称。授权委托签字的内容不应包含于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授权书中。
生产和销售证明文件、质量管理体系或良好生产规范的证明文件、不同国家的生产企业同属一个集团公司的证明、委托加工协议等证明文件可同时列明多个产品。这些产品如同时申报,一个产品使用原件,其他产品可使用复印件,并书面说明原件所在的申报产品名称;这些产品如不同时申报,一个产品使用原件,其他产品需使用经公证后的复印件,并书面说明原件所在的申报产品名称。
十七、产品配方有哪些要求?
天健华成:
(一)应以表格形式在同一张表中提供包含原料序号、原料INCI名称(国际化妆品原料名称)(国产产品除外)、标准中文名称、百分含量、使用目的等内容的配方表,字号不小于小五号宋体;
(二)应提供全部原料的名称,实际含量以百分比计,并注明有效物含量(未注明者均以有效物含量100%计);复配原料必须以复配形式申报,并应标明各组分在其中的含量(以百分比计);特殊情况,如含结晶水、原料存在不同的分子式或结构式等应加以说明,全部原料按含量递减顺序排列;
(三)配方原料(含复配原料中的各组分)的中文名称应按《国际化妆品原料标准中文名称目录》使用标准中文名称,无INCI名称或未列入《国际化妆品原料标准中文名称目录》的应使用《中国药典》中的名称或化学名称或植物拉丁学名,不得使用商品名或俗名,但复配原料除外;
(四)着色剂应提供《化妆品卫生规范》上载明的着色剂索引号(简称CI号),无CI号的除外;
(五)含有动物脏器组织及血液制品提取物的,应提交原料的来源、质量规格和原料生产国允许使用的证明;
(六)凡在产品配方中使用来源于石油、煤焦油的碳氢化合物(单一组分的除外)的,应在产品配方中标明相关原料的化学文摘索引号(简称CAS号);
(七)《化妆品卫生规范》对限用物质原料有规格要求的,还应提交由原料生产商出具的该原料的质量规格证明;
(八)分装组配的多剂型产品(如染发、烫发类),或存在于同一不可拆分包装内的不同配方内容物组合而成的产品,应将各部分配方分别列出;
(九)许可检验机构对进口产品配方的确认证明,其确认日期应与检验样品的受理日期一致;
(十)凡宣称为孕妇、哺乳期妇女、儿童或婴儿使用的产品,应当提供基于安全性考虑的配方设计原则(含配方整体分析报告)、原料的选择原则和要求、生产工艺、质量控制等内容的资料。
天健华成提示:我公司在合同签订时需对产品配方进行严格审核,建议企业在选择代理时一定要求对方先对申报基础资料进行审查,以免中途出现配方不合格等问题,造成申报失败。
十八、产品的质量控制要求的有哪些要求?
天健华成:
(一)颜色、气味、性状等感官指标;
(二)微生物指标(不需检测的除外)、卫生化学指标;
(三)烫发类、脱毛类、祛斑类产品以及宣称含α-羟基酸或虽不宣称含α-羟基酸,但其总量≥3%(w/w)的产品应当有pH值指标(油包水(油状产品)、粉状、粉饼类、蜡基类除外)及其检测方法;
(四)进口产品,应提交在原产国执行的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外文版及中文译文)。原产国执行的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中不含本条(一)、(二)、(三)项内容的,应同时提交含相应指标的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资料;
(五)申请人应提交产品符合《化妆品卫生规范》要求的承诺。
十九、产品包装有哪些要求?
天健华成:送审样品应为未启封的市售包装,包装内应含产品说明书。没有说明书的产品因体积过小(如口红、唇膏等)或将说明内容印制在产品容器上的,应提交相关说明。进口产品外包装上的所有外文标识不得遮盖,并分别译为规范的中文。
进口非特殊化妆品注册备案相关问答
二十、进口非特殊化妆品的需要进行哪些注册检测项目?
天健华成:按照《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规范》要求,化妆品一般要进行微生物检验、卫生化学检验、pH值测定、毒理学安全性实验等, 检验时间一般在2-4个月。
1、微生物学检验:包括菌落总数、粪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绿脓杆菌、霉菌和酵母菌等检验项目。
2、卫生化学检验:包括汞、铅、砷等卫生化学指标的检测,斑蟊、氮芥、巯基乙酸、性激素、甲醛等禁、限用物质含量的检测,以及 pH 值等其他检测。
3、毒理学试验:非特殊化妆品需要做急性皮肤刺激性试验、急性眼刺激性试验、多次皮肤刺激性试验。
●检验中特殊情况要求可咨询相关检测机构或天健华成化妆品注册部。
二十一、如果产品在国外已经进行了实验,是否还需做注册检验?
天健华成:一般情况下,进口非特殊产品必须在中国指定的检验机构进行注册检验。
二十二、委托加工方式生产的,是否可以申报?须提交哪些材料?
天健华成:可以申报。除按一般产品提供资料之外,还应提供:
1) 委托方与被委托方签订的委托加工协议书。
2) 进口产品应提交被委托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或良好生产规范的证明文件或符合生产企业所在国(地区)法规要求的化妆品生产资质证明文件。
生产资质证明文件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① 由认证机构或第三方出具或认可。无法提交原件的,可提交复印件,复印件应由中国公证机关公证或由我国使(领)馆确认。
② 所载明的生产企业名称和地址应与所申报的内容完全一致。
另外,实际生产企业与化妆品生产企业(申请人)属于同一集团公司的,提交实际生产企业与化妆品生产企业(申请人)属于同一集团公司的证明文件和企业集团公司出具的产品质量保证文件即可。
二十三、同一品牌多个产品可否按系列产品申报?怎么申报?
天健华成:自2010年4月1日起,以下几种产品可以按系列化妆品申报,使用同一批准文号或备案号。
1.多色号(颜色)系列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是指产品配方除着色剂(色调调整部分)种类或含量不同外,基础配方成分含量(配合色调调整部分除外)、种类相同,且其系列名称相同的非特殊用途化妆品。
2.多色号(颜色)系列防晒类化妆品,是指产品配方除着色剂(色调调整部分)种类或含量不同外,基础配方成分含量(配合色调调整部分除外)、种类相同,且其系列名称相同的防晒类化妆品。
3.多香型(气味)系列化妆品,是指产品配方中除香精的种类或含量不同,基础配方成分含量(配合香精调整部分除外)相同,且其系列名称相同的化妆品。
4.多色号(颜色)系列染发类化妆品和不同SPF、PFA或PA值的系列化妆品。前者是指产品配方除染发剂(色调调整部分)种类或含量不同外,基础配方成分含量(配合色调调整部分除外)、种类相同,且其系列名称相同的染发类化妆品。后者是指产品配方除防晒剂种类或含量不同外,基础配方成分含量(配合防晒剂调整部分除外)、种类相同,且其系列名称相同的防晒化妆品。
对以上系列产品的申报要求如下:
申请系列化妆品行政许可时,应将同系列化妆品作为一组产品进行申报。产品的申报资料除产品配方、质量标准、检验报告外,其余资料可按一个产品递交。具体按《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受理规定》(国食药监许[2009]856号)的有关规定提供。
二十四、获取批件后即可进口销售了么,化妆品涉及到的关税是多少?
天健华成:获取化妆品备案凭证/卫生行政许可批件后方可进口报关。产品获取批件后的第一次进口报关的同时需要向地方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进行中文标签备案及申领CIQ和卫生证书,之后即可上架销售了。
关税:一般护肤品6.5%、彩妆及香水10%;增值税统一为17%;彩妆及香水类涉及消费税30%。
二十五、如何加快审批进程?
天健华成:化妆品申报的周期,与以下几个因素有关:评审周期;检验周期;评审政策;资料准备情况(天健华成提示:这一步至关重要,所以在合作之初,天健华成即建立了严格的内审制度,细致到每项资料、每个环节部分可预见性的问题,以免因小失大提交后耽误更长的时间做补充审查。2010年新的申报受理规定和网上申报系统更加强了申报程序的严谨性,申报资料一旦正式提交即不可挽回,千万不要抱有侥幸想法或委托经验缺乏的代理机构)。
普通类产品的审核是提交申报资料后直接安排给审评专家审查,随时出具审查和批准意见。化妆品的每月的专家审评会,主要是针对特殊类产品,一般每月中下旬即第三周召开,每月10日前(含10日)受理的产品为每次评审产品的范围。能否赶上当期的评审会取决于检验报告出具时间和其他申报资料进度的。化妆品的检测周期见前。资料准备的情况,是影响申报周期的重要因素。如果资料准备较好,评委会没有异议或只需稍加修改,则可缩短申报周期,否则会延长申报的周期。评委会可能会对某些技术问题提出新的看法,需要补充试验,或需要申报单位进一步提供资料,则可能会延长申报周期。总之,如想缩短化妆品申报的周期,则需合理安排各个环节的时间,准备好申报材料,但不排除会受到评审政策的影响。
二十六、自己申报还是找代理机构?
天健华成:是否代理申报要根据申报企业的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般来说,如果企业对申报的时间没有要求,又有具有申报经验的专门人员,可以选择自己申报,有条件的中、大型企业可以建立自己的注册部,专门给自己公司的产品申报。
如果企业为了抢市场、赶时间,还是找专业的代理机构比较好,因为一家好的代理公司相对来说经验丰富,少走弯路,从而节省了时间成本,还为公司节省了人力物力,尤其是不在北京的公司往返北京递交材料,差旅费就是一笔不小的开销。
另外,境外企业最好选择咨询公司代理申报,因为中国的政策法规、注册程序、技术要求等与国外差异巨大,境外企业因为不熟悉注册要求而注册失败的大有人在,结果浪费了时间和财力,还得从头再来,或者选择退出中国市场。
天健华成提示:目前代理公司良莠不齐,尤其是成立时间不久的新公司毫无经验可言,而有的公司则恶意低价欺骗客户,利用合同漏洞在申报过程中向企业追加收费,所以提醒企业一定要用心甄别。
汇总代理申报的优势如下:
l 节约时间
1、有专业技术人员、精通申报程序,合理安排申报流程。
2、熟悉国内各检验机构情况,合理安排检验机构,缩短检验时间。
3、熟悉相关法规,避免违规行为导致的时间拖延。
4、有丰富的申报经验和专家顾问群,对审报资料能做到完善合理,减少评审驳回的可能性,可减少重新复核、检验和二审查的时间。
l 节约资金
1、按照办事程序和相关部门的规定,申报资料只能当面送交,你如果资料准备不充分或不完善,就需多次补充资料,多次往返北京等审查单位所在地,增加支出费用。
2、天健华成已有10年以上经验,成功率高,可减少二次检验、二次申报费用。
3、节省你往返北京等审查单位所在地的人员工资,差旅费,公关费及其他不可预支费。
l 成功率高
1、代理公司有丰富的申报经验,精通相关法规。
2、有资深的专业群体和高级顾问把关,可有效避免关键性失误。
l 节省精力
由于大量的申报程序和资料整理工作由代理公司做了,申报企业省出宝贵的时间和精力,用于产品策划等方面,使产品在市场上发挥出巨大的经济效益。
二十七、如何选择代理机构?
天健华成:一旦确定委托代理机构申报,接下来可能也是企业最头疼最拿不定主意的事情:怎样才能找到一家合格的代理机构?笔者见过不少企业,最后因为申报失败而苦恼,往往就因为当初草率地将业务交给了一家不专业的代理机构。
判断一个代理公司是否值得选择,有几个建议供您参考:
1、该公司是否经过工商注册。不要只看其自己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甚至原件,最好自己去工商局的网站查一下,正规经营的公司肯定都可以查到的。因为大多数代理机构都在北京,北京市工商局(http://www.hd315.gov.cn)网站首页“企业信息查询系统”就可查询,查不到的肯定是假的。最好同时让代理机构提供《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需要说明的一点是,不同于商标注册等领域,国家没有针对保健食品、化妆品等申报代理颁发代理资质,所以执照上自然没有此项经营范围的审批,如果有人说他的公司是国家发给了代理资质的,那就是不真实的,如果执照上出现了,那就是伪造的。
2、注册资金大小及信用。注册资金在一定程度上反映该公司的实力和有限责任,如果委托金额较大,建议选择注册资金较大的公司;另外很多地方的工商部门网站建立里企业信用体系,可以查到企业经营是否有违规行为。建议选择信用度高的企业,如天健华成的企业信用为A级。
3、办公场所及人员。办公室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一家公司的形象,如果连一个像样的办公室都没有能力使用,其实力可见一斑;如果只有一间几平米的小屋子,一两个人,连台像样的办公设备都没有,那您就需要好好考虑一下了。
4、该公司是否能够提供成功案例。如果不能提供,基本可以判断这个公司的经验还不够。当然了,即使能够提供案例也不能完全说明其就没有问题,因为现在的PS技术太发达了,呵呵。
5、网上搜索一下,看看该公司相关报道、口碑,有没有投诉或不良信息记录。同时看一下该公司的网站,内容是否丰富,是否经常有人维护,这些都从一个侧面反映该公司的正规程度;(天健华成提示:网络搜索排名并不能完全反映一家公司的真实情况,因为即使一家昨天成立的公司,也是可以通过竞价,花钱排到搜索引擎第一位的,尤其是百度在这方面的行为已经引起争议,并被央视负面报道。)
6、关于成功率。有客户习惯询问“你们代办成功率高吗?”或“你们能保证申请成功吗?”;因此有很多代理公司打出“成功率百分百”的旗号。其实这很不客观。因为批文申请这种涉及很多环节和因素的工作特点决定了其概率不可能为百分百,再说不同产品情况不同,无法以彼代此。笔者亲眼见到一家号称百分百成功率的公司,申报的自家产品都有N个没有通过。仍是那个有趣的例子:某代理公司发宣传单,误撞到SFDA原主管保健食品审批的司长,在回答司长的询问时大打保票,承诺百分百的成功率。司长啼笑皆非地说:我尚不能百分百,你就能?
7.最好的方法是建议上该公司办公地址拜访一下,实地的考察,面对面的交流,直接接触该公司的业务人员,毕竟工作最终都是要人做的。第一看其经验丰富与否,第二判断一下其为人品质如何,一个大言炎炎的业务人员,很难想象他所在的公司能诚信到哪里去。一般来说,这个人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一个公司的办事风格和工作态度的。相信您会有一个自己的准确判断。天健华成总部设在北京,目前已为国内外保健食品、化妆品企业成功获取数千件批文,并在日本、美国、韩国、东欧等世界各地设立了代表处。
8. 两个忠告:
(1)不要过分迷信“关系”。在产品申报过程中,起关键作用的是申报材料的准备,材料上评审会以后,如果没有“硬伤”,那就没有必要找“关系”,而一旦出现“硬伤”,恐怕也没有哪位专家或官员敢于或能通过“内部关系”摆平。即便有,那成本大概您也未必能接受。所以,要紧的是看对方有没有足够的经验,有没有撰写资料的专业能力,和约请专家审核将要提交的资料的能力。
(2)不要轻信低价格。目前代理申报的机构越来越多,也越来越良莠不齐,不少刚起步的公司甚至皮包公司以低价吸引客户。建议在选择之前慎重考虑,以免为小利而遭受大损失。一个负责任的代理机构,有明确的岗位分工,有完善的工作程序设置,有专人审核、撰写、递送申报材料,而且要请专家对材料预先审核,这都是需要费用的,很难想象一个收取很低代理费的公司会认真到哪里去,自己的运营成本也许才勉强够,怎么可能再为你请专家?话又说回来,高收费的公司也未必一定认真负责,还是要结合笔者上面所说的各个方面进行总体判断。有一个前提是,最好您自己也要提前补补课,对申报的程序有基本的了解。了解更多更详细的进口化妆品申报常识,请到中国注册申报网:http://www.zhuceabc.cn,或中国化妆品申报网http://www.medfda.com。
后 记
天健华成自2002年首创推出《健康相关产品申报全攻略》系列文章,包括保健食品、化妆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等,本文为系列文章之一。再次严正提醒同行自重:请勿剽窃抄袭。我们的目的是和业界及企业进行交流,但没有培训同行的义务。欢迎非商业用途的转载,转载请保留作者信息及文中链接。谢绝同行公司任何形式的转载。本公司保留所有法律权利。
如何鉴别同类抄袭文章:
1.是否署名。 凡天健华成公司原创文章大多为署名发表,或使用部门名义署名(一般为“化妆品部”、“化妆品注册部”“保健品部”等)。而抄袭者一般是没有勇气署名的,最多是挂公司名;
2.查看题目。 我公司正式发表的攻略系列文章,一般采取“攻略”、“指导手册”“指南”等命名,之前从未有同行其他公司采用这种形式。
2.是否完整。 通常抄袭者是截取文章的片段使用,基本不能独立成篇。当然也有将我公司文章改头换面全文剽窃的,那么请根据下一条进行判断。
3.是否系列。 天健华成从2002年前后陆续推出包括保健食品、化妆品、消毒产品等系列攻略文章(每个系列下包含若干篇,如保健食品系列包括进口营养素补充剂、27种功能性保健食品等共30余篇,化妆品系列包括进口普通类、特殊类、国产特殊类等共10余篇,消毒、涉水、医疗器械攻略文章若干。),并逐年根据政策变化进行更新(欢迎登陆www.zhuceabc.cn阅读最新文章,国外浏览推荐登陆www.zhuceabc.com)。而抄袭者仅仅剽窃其中一二篇,其中被剽窃最多的是《进口化妆品申报全攻略》和《保健食品注册申报全攻略》。
再次说明:我们欢迎学术和业务交流,但鄙视毫无创造力、剽窃别人劳动而用于自身商业利益的卑下行径。
北京天健华成国际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2013-0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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