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进口普通化妆品数据分析(一季度)
为强化审评数据分析,质量风险重点研判,促进进口普通化妆品备案管理科学高效,审评五部开展进口普通化妆品备案审评数据“一期一汇”工作。
2022年第一季度,进口普通化妆品备案资料整理初审共计通过507个品种,其中首次备案118个,历史产品信息补录210个,备案变更17个,备案注销162个;发出责令改正审核意见共计1057条。
审核意见按照A《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表》及相关资料、B产品名称信息、C产品配方、D产品执行的标准、E产品标签样稿、F产品检验报告、G产品安全评估资料、H其它问题、X不属于备案范围情形进行分类。具体分布见表1、图1。
表1 备案问题分布情况
问题
分类 |
问题表述 | 问题
数量 |
占比(%) |
A | 《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表》及相关资料 | 225 | 21.3 |
B | 产品名称信息 | 97 | 9.2 |
C | 产品配方 | 112 | 10.6 |
D | 产品执行的标准 | 211 | 20.0 |
E | 产品标签样稿 | 248 | 23.5 |
F | 产品检验报告 | 41 | 3.9 |
G | 产品安全评估资料 | 66 | 6.2 |
H | 其它问题 | 46 | 4.4 |
X | 不属于备案范围情形 | 11 | 1.0 |
总计 | / | 1057 | 100.00 |
![]() |
图1备案问题分布情况
问题数量占比前3位分别为E产品标签样稿、D产品执行的标准、A《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表》及相关资料,占比总和为64.8%。主要问题分析如下:
1.产品标签样稿(E)
(1)标签样稿填写不完整。系统中产品标签项应填报基本内容、其他信息、标注的标签内容以及上传附件资料。标签样稿主要包括基本内容、其他信息以及标注的标签内容。附件资料上传内容应确保未超出标签样稿内容,超出部分建议在其他文案内容中补充填写。
(2)中文标签标注内容不完整。进口产品原包装标签标识含具体香料组分的,建议在中文标签中作为安全警示用语的内容标出。配方含《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中有其他限制和要求的原料,如水杨酸,中文标签中应标注要求的内容。存在涉嫌误导消费者的宣传,中文标签中应进一步解释说明。
(3)其他规范性问题。附件资料上传有误,即原销售包装、原包装翻译件、销售包装平面图、销售包装立体图、说明书等上传位置有误。系统中内容填写不完整,如漏填净含量、使用期限等。
2.《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表》及相关资料(A)
主要问题为分类编码填写有误。包括功效宣称分类与标签不一致,作用部位分类与使用方法中使用部位不一致,产品剂型分类与产品性状、生产工艺不一致,使用人群分类与标签不一致,使用方法分类与使用方法不一致,以及使用方法同时包含淋洗和驻留的,未按驻留类化妆品选择对应序号。应当根据化妆品功效宣称、作用部位、使用人群、产品剂型和使用方法,按照《化妆品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进行分类编码。
3. 产品执行的标准(D)
(1)微生物和理化指标中,缺少控制指标。如配方中含有甲醛及甲醛缓释体类原料,理化指标应包含游离甲醛指标。应当提交对产品实际控制的微生物和理化指标,微生物和理化指标应当符合《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工作规范》的要求。
(2)微生物和理化指标中,质量管理措施与简要说明不一一对应。如质量管理措施为原料指标控制和全项检验,简要说明中仅对全项检验进行说明。简要说明中应当对每一项质量管理措施进行说明。
(3)生产工艺中所用原料与产品配方不一致。如产品配方含1-7号原料,生产工艺中原料分组缺少或重复列出3号原料。全部原料应当在生产步骤中明确列出,所用原料名称或者序号应当与产品配方中所列原料一致;若同一原料在不同步骤阶段中使用,应当予以区分;若生产过程中需使用但在后续生产步骤中去除的水、挥发性溶剂等助剂,应当予以注明。
(4)其他规范性问题。如漏填安全警示用语,使用期限填写3或24,应明确为3年或24个月。
相关文章:
- [申报资讯]《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支持化妆品原料创新若干规定的公告》起草的目的是什么?
- [申报资讯]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国产牙膏备案信息管理平台 数据迁移有关工作事项的通告
- [申报资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关于2025年端午节放假安排的公告(第356号)
- [申报资讯]中检院关于上线化妆品新原料与关联产品同步申报功能模块的通知
- [申报资讯]中检院关于再次征集2025年化妆品标准立项建议的通知
- [申报资讯]五一放假 | 化妆品备案临近关键节点提示
- [申报资讯]国家药监局受理大厅清明节、劳动节放假安排的公告
- [申报资讯]【重要提醒】2025年年报进入倒计时!@普通化妆品备案人@牙膏备案人
- [申报资讯]中检院关于公开征求《化妆品新原料备案信息更新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 [申报资讯]国家药监局关于调整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的公告(2025年第27号)
相关推荐:
- [保健食品]《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 非营养素补充剂(2022年版)》配套解读
- [申报资讯]化妆品添丁:牙膏监管与国际同步
- [审批动态]2022年06月06日化妆品批准证明文件邮寄详情单
- [申报攻略]保健食品申报注册指南手册之(14)对辐射危害有辅助保护功能篇
- [审批动态]2024年06月28日化妆品注册批准证明文件(变更、纠错)送达信息
- [流程周期]保健食品备案信息填报流程图及备案资料形式要求
- [政策法规]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第一批)营养素补充剂保健功能目录
- [申报资讯]进口化妆品注册申报时提交配方有哪些注意事项?
- [公司动态]我公司与浙江省自贸区、阿里巴巴商谈化妆品备案
- [费用预算]进口特殊化妆品检验项目及收费标准
-
86-010-84828041/42
400-6167-168
zhuceabc@zhuceabc.com
咨询微信:
13601366497(化妆品类)
1801335159(特殊食品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