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2023年药品检验能力验证计划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药品监督管理局,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各有关药品检验检测机构: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1〕16号)和《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加强和改进药品检验检测能力验证工作的通知》(药监综科外〔2020〕67号)要求,为提升新形势下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检验检测机构能力和水平,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了2023年药品检验能力验证计划,该计划由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负责组织实施。
药品检验能力验证是有效提高实验室能力的重要手段、是药品安全考核工作重要组成部分。请各省级局积极组织、协调、指导所属行政区域内国家药监局重点实验室和省、市、县级检验检测机构、实验室参加能力验证计划;同时组织、指导行政区域内省级检验检测机构加强对市县级检验检测机构的业务指导,提升参加药品检验能力验证的参与率和满意率。
药品检验能力验证工作结束,国家药监局将对各省药品检验能力验证的参与率和满意率进行统计,并作为年底工作考核的参考。
国家药监局对能力验证结果满意的参加者,将按程序公布检验检测机构和实验室名录;能力验证结果不满意的参加者,应当自行暂停相关检验检测活动,直至技术水平得到有效验证后方可恢复检验检测活动。
请各省级局将开展药品检验能力验证的有关情况于2023年10月底之前报送至国家药监局科技国合司。有关情况应包含:检验检测机构基本情况、参加能力验证情况、未参加能力验证情况、存在问题、下一步工作及有关建议等。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检验机构能力评价研究中心:
刘雅丹,010-53851487;项新华,010-53851353。
国家药监局科技国合司:
甘石德,010-88330562;蒋露,010-88330502。
附件: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23年药品检验能力验证计划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2023年3月8日
相关文章:
- [申报资讯]国家药监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关于2026年中秋节、国庆节放假安排的公告(第376号)
- [申报资讯]中检院关于公开征求《NTA三钠(征求意见稿)》等9项化妆品标准意见的通知
- [申报资讯]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化妆品强制性国家标准《化妆品 安全通用要求》及官方解读
- [申报资讯]中检院关于公开征求《化妆品中铜绿假单胞菌的检验方法(征求意见稿)》等2项化妆品标准意见的通知
- [申报资讯]国家药监局公开征求《关于〈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修订内容实施有关事宜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
- [申报资讯]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丁基乙酰氨基丙酸乙酯》化妆品标准立项的通知
- [申报资讯]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公开征求《化妆品标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
- [申报资讯]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及资料管理规定相关政策解读
- [申报资讯]国家药监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关于2026年端午节放假安排的公告(第371号)
- [申报资讯]国家药监局|《化妆品唇炎判断标准及处理原则(征求意见稿)》等2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
相关推荐:
- [常见问题]功效宣称必须是针对化妆品成品吗?“防断发”洗发水可否按普通化妆品备案?
- [审批动态]2024年06月13日化妆品注册批准证明文件送达信息
- [审批动态]2022年4月24日保健食品批件(决定书)邮寄详情单
- [新食品原料]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新食品原料申报与受理规定》和《新食品原料安全性审查规程》的通知(国卫食品发〔2013〕23号)
- [审批动态]2022年08月16日化妆品批准证明文件待领取信息发布
- [申报攻略]进口化妆品备案及注册申报资料编写要点|生产工艺简述与产品技术要求篇
- [常见问题]我国化妆品备案注册的监管部门是什么?
- [政策法规]关于遴选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等22家单位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保健食品注册检验机构的通知
- [审批动态]2022年10月21日化妆品申报备案注册批准证明文件送达信息发布
- [政策法规]《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褪黑素》及原料技术要求
-
86-010-84828041/42
400-6167-168
zhuceabc@zhuceabc.com
咨询微信:
13601366497(化妆品类)
1801335159(特殊食品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