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种保健食品原料备案产品剂型 及技术要求发布
9月27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保健食品原料 大豆分离蛋白 乳清蛋白备案产品剂型及技术要求》,明确了备案产品剂型及主要生产工艺、可用辅料名单、产品说明书以及技术要求等内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可按照相关技术要求开展备案。
与此同时,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制定了《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营养素补充剂(2023年版)》《〈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大豆分离蛋白〉〈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乳清蛋白〉》解读文件,针对行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分别在目录调整、配伍、每日用量、保健功能声称、不适宜人群和注意事项等方面作出详细解读,进一步推动保健食品产品备案工作顺利开展。
据了解,10月1日起,市场监管总局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发布的《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营养素补充剂(2023年版)》《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 营养素补充剂(2023年版)》《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大豆分离蛋白》《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乳清蛋白》四个目录文件将正式施行。这意味着含大豆分离蛋白、乳清蛋白的蛋白粉类保健食品可以通过备案获取上市新路径,突破以往以单一原料备案的模式,允许蛋白粉与营养物质复配备案,消费者选择的蛋白粉类保健食品品种将更加丰富、性价比更高。
随着保健食品备案原料目录不断扩大,保健食品注册备案双轨制运行和改革持续深入,“备案是多数、注册是少数”的监管格局初步形成并不断优化完善,生产企业和监管部门的制度成本进一步降低。市场监管总局将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以高质量注册推进高质量备案,以高质量备案促进产业优势资源转化、提升产业高质量供给能力和水平。
相关文章:
- [申报资讯]市监总局:征集“有助于维持关节健康”保健食品功能 意见建议的公告
- [申报资讯]辅酶Q10、番茄红素等8项保健食品原料测定方法国家标准(GB)发布
- [申报资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25)等50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布(2025年 第2号)
- [申报资讯]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
- [申报资讯]湖北省在产在售“无有效期和无产品技术要求”保健食品集中换证工作方案
- [申报资讯]十省市印发在产在售“双无”保健食品集中换证工作实施方案
- [申报资讯]《保健食品原料保健功能声称科学证据 评价技术指南》团体标准发布
- [申报资讯]保健食品“双无”换证指南|关于保健食品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变更注册申请(“双无”换证)模块上线运行的通知
- [申报资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关于举办“双无”保健食品换证培训会的预通知
- [申报资讯]市场监管总局|《在产在售“无有效期和无产品技术要求”保健食品集中换证审查要点》发布
相关推荐:
- [常见问题]化妆品检验项目都包括哪些?
- [政策法规]《保健食品技术审评工作规程补充规定》
- [申报攻略]保健食品申报注册指南手册之(12)缓解体力疲劳篇
- [审批动态]2024年03月15日化妆品注册批准证明文件(变更、纠错)送达信息发布
- [常见问题]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境内责任人的责任及其变更办法?
- [常见问题]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第九期)(备案申请表分类编码专刊)
- [常见问题]化妆品原料中添加的如稳定剂等保护原料的成分,是否应当在产品标签上进行标注?
- [News]SFDA further implements Anti-Doping Regulations and enhances doping management
- [常见问题]功效宣称必须是针对化妆品成品吗?“防断发”洗发水可否按普通化妆品备案?
- [审批动态]2023年08月25日化妆品批准证明文件(变更、纠错)送达信息发布
-
86-010-84828041/42
400-6167-168
zhuceabc@zhuceabc.com
咨询微信:
13601366497(化妆品类)
1801335159(特殊食品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