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决定废止《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
|
相关文章:
- [申报资讯]中检院关于上线化妆品新原料与关联产品同步申报功能模块的通知
- [申报资讯]中检院关于再次征集2025年化妆品标准立项建议的通知
- [申报资讯]五一放假 | 化妆品备案临近关键节点提示
- [申报资讯]国家药监局受理大厅清明节、劳动节放假安排的公告
- [申报资讯]【重要提醒】2025年年报进入倒计时!@普通化妆品备案人@牙膏备案人
- [申报资讯]中检院关于公开征求《化妆品新原料备案信息更新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 [申报资讯]国家药监局关于调整国家药监局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的公告(2025年第27号)
- [申报资讯]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24年普通化妆品(牙膏) 备案年度报告有关事宜的通告
- [申报资讯]中检院关于公开征求《<国际化妆品安全评估数据索引>收录的部分原料使用信息(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 [申报资讯]《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支持化妆品原料创新若干规定的公告》政策解读
相关推荐:
- [常见问题]化妆品注册产品质量安全控制要求应包含哪些内容?
- [审批动态]2022年10月11日化妆品不予批准决定书待领取信息发布
- [审批动态]2023年03月23日化妆品决定书送达信息发布
- [审批动态]2024年2月29日保健食品注册批件(决定书)待领取信息-1
- [政策法规]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关于境内生产企业委托境外企业生产有关事宜
- [常见问题]保健食品原、辅料前处理的资料要求有那些?
- [申报资讯]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化妆品标准制修订工作程序规定(试行)的通知
- [审批动态]2022年08月23日化妆品批准证明文件待领取信息发布
- [政策法规]保健食品命名指南
- [审批动态]2023年07月04日化妆品批准证明文件(变更、纠错)送达信息发布
-
86-010-84828041/42
400-6167-168
zhuceabc@zhuceabc.com
咨询微信:
13601366497(化妆品类)
1801335159(特殊食品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