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进出口有新规 安全性评估资料需提供
时间:2022-02-19 浏览:1,292
导读:
进出口化妆品的时候要注意新规了:卫生许可或备案成功的化妆品,在首次进口时,收货人要向报关所在地的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备案。还要提供由生产企业或权威机构出具的安全性评估资料,包括产品安全性承诺、安全性……
进出口化妆品的时候要注意新规了:卫生许可或备案成功的化妆品,在首次进口时,收货人要向报关所在地的检验检疫机构申请备案。还要提供由生产企业或权威机构出具的安全性评估资料,包括产品安全性承诺、安全性风险物质危害识别表等。
珠海检验检疫局方面表示,国家质检总局的新规,跟以往规定相比有了新的要求。如,首次出口的化妆品报检时应当提供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等材料;进口研发试用化妆品,收货人须提供样品研发试用方案、处置管理措施、非销售的承诺书;首次进口的研发试用化妆品,还应提供合规定的声明,表明正常使用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等。珠海检验检疫局提醒,进出口企业可在质检总局网站了解《进出口化妆品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确保贸易顺利进行。
责任编辑:本站小编
相关文章:
- [申报资讯]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化妆品新原料创新指导品种遴选结果公示
- [申报资讯]月桂酰丙氨酸等三个化妆品新原料纳入《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
- [申报资讯]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公开征求《国家药监局关于牙膏备案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
- [申报资讯]中检院关于公开征求《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技术通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 [申报资讯]中检院关于公开征求《防脱发化妆品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等2个指导原则意见的通知
- [申报资讯]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2025年化妆品标准立项计划的通知
- [申报资讯]中检院关于公开征求《染发化妆品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等6个指导原则意见的通知
- [申报资讯]中检院 |《化妆品中二甘醇的检验方法》等3项化妆品标准征求意见
- [申报资讯]事关化妆品受理和技术审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调整咨询服务安排公告(第358号)
- [申报资讯]中检院关于公开征求《理化检验方法总则(征求意见稿)》等9项化妆品标准意见的通知
相关推荐:
- [常见问题]保健食品注册备案申报时是怎么进行审评的?
- [申报资讯]2021年山东省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情况分析
- [常见问题]《国际权威化妆品安全评估数据索引》问答
- [审批动态]2024年7月16日保健食品注册批件(决定书)待领取信息-1
- [审批动态]2023年01月20日化妆品决定书送达信息发布
- [申报资讯]广东省药监局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年度报告工作有关事宜的通告
- [审批动态]2023年11月10日保健食品注册批件(决定书)待领取信息-1
- [常见问题]新修订公布的抗氧化等9个保健功能评价方法的实施要求
- [常见问题]委托生产的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是否要设质量负责人?
- [政策法规]关于印发化妆品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性风险物质风险评估指南的通知
化妆品申报频道
联系我们
-
86-010-84828041/42
400-6167-168
zhuceabc@zhuceabc.com
咨询微信:
13601366497(化妆品类)
1801335159(特殊食品类)
最新更新
热门排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