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美白化妆品的功效宣称管理是怎样的?
时间:2022-02-23 浏览:1,238
导读:
关于美白化妆品的功效宣称管理。
仅具有清洁、去角质等作用的产品,不得编造概念,误导消费者认为产品具有美白增白功能;以美白系列套装形式销售的产品,系列产品中应当至少有一件产品为美白化妆品,……
|
|||
责任编辑:本站小编
相关文章:
- [常见问题]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九十一期)|《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问题解答
- [常见问题]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九十期)|产品标签问题答疑
- [常见问题]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八十九期)|普通化妆品宣称“3岁+可用”,使用人群分类编码应该如何选择?
- [常见问题]国家药监局 | 化妆品监督管理常见问题解答(八)
- [常见问题]牙膏产品更名后,还能继续提交原名称的产品检验报告吗?
- [常见问题]广东省国产牙膏备案问题解答(十)|已简化备案的牙膏产品补充备案资料的问题汇总
- [常见问题]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四十九期)|拟备案注册新原料的安全食用历史证明材料的几个问题
- [常见问题]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88期)| 国家局关于《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版)的制修订通告汇总
- [常见问题]化妆品产品配方中使用了直接来源于植物的原料,如何标注具体使用部位?
- [常见问题]化妆品产品配方中名称相同的原料如何填报?
相关推荐:
- [常见问题]所有的化妆品注册备案时都需要在国家药监局指定的专门网站上传产品功效宣称依据的摘要吗
- [政策法规]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项目要求
- [政策法规]图解政策——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
- [申报资讯]容缺受理|市监总局食品审评中心公开征求《特殊食品注册申报容缺受理工作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 [审批动态]2024年04月03日化妆品注册批准证明文件送达信息
- [政策法规]野生动植物类保健食品申报与审评规定(试行)
- [申报资讯]化妆品标签禁用“医院研制”“配方升级版”等易误解词语
- [审批动态]2025年4月2日保健食品注册批件(决定书)待领取信息
- [政策法规]保健食品功能检验与评价技术指导原则(2022年版)
- [常见问题]中检院|化妆品新原料常见技术问答(三)
化妆品申报频道
联系我们
-
86-010-84828041/42
400-6167-168
zhuceabc@zhuceabc.com
咨询微信:
13601366497(化妆品类)
1801335159(特殊食品类)
最新更新
热门排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