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养殖梅花鹿及其产品作为保健食品原料意见的函
时间:2022-02-28 浏览:1,548
导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妥善解决养殖梅花鹿及其产品在保健食品中使用问题,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国家林业局《关于发布商业性经营利用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梅花鹿等54种陆生野生动物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妥善解决养殖梅花鹿及其产品在保健食品中使用问题,依据《野生动物保护法》、国家林业局《关于发布商业性经营利用驯养繁殖技术成熟的梅花鹿等54种陆生野生动物名单的通知》(林护发〔2003〕121号)和原卫生部《关于养殖梅花鹿副产品作为普通食品有关问题的批复》(卫监督函〔2012〕8号)等规定,在组织有关部门及专家专题研讨的基础上,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拟对养殖梅花鹿及其产品作为保健食品原料规定如下:
在符合国家主管部门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政策情况下,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允许养殖梅花鹿及其产品作为保健食品原料使用。其中养殖梅花鹿鹿茸、鹿胎、鹿骨的申报与审评要求按照可用于保健食品的物品名单执行;鹿角按照《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9号)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执行。
现征求你局意见,请于7月11日前将意见反馈我司。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监三司
2014年6月26日
责任编辑:本站小编
相关文章:
- [政策法规]市场监管总局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药局关于发布 《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有助于维持骨关节健康 (缓解疼痛或僵硬/缓解软骨损伤)》的公告
- [政策法规]《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章)
- [政策法规]《 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 非营养素补充剂(2023年版)》及配套文件解读
- [政策法规]《保健食品备案产品可用辅料名单及其使用规定(2024年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 [政策法规]保健食品备案产品剂型及技术要求(2024年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 [政策法规]保健食品备案产品可用辅料及其使用规定(征求意见稿)(2024年版)
- [政策法规]保健食品备案产品剂型及技术要求(2024年版)(征求意见稿)
- [政策法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保健食品原料人参 西洋参 灵芝备案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
- [政策法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简化进口保健食品注册备案申请有关领事认证材料的公告
- [政策法规]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 《保健食品标志规范标注指南》
相关推荐:
- [政策法规]关于批准人参(人工种植)为新资源食品的公告
- [申报资讯]广州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取消广州市未提交年度报告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
- [审批动态]2025年10月20日化妆品批准证明文件(变更、纠错)送达信息
- [申报资讯]权威|美容用途射频类产品分类界定解读
- [政策法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保健食品注册人名称地址变更注册有关事宜的公告
- [政策法规]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补充检验方法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 [申报资讯]市场监管总局拟将凝胶糖果、粉剂 纳入保健食品备案剂型
- [审批动态]2023年11月21日化妆品批准证明文件(变更、纠错)送达信息发布
- [申报资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关于调整部分疫情防控措施的公告(第305号)
- [申报资讯]广州市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搜索系统正式上线
化妆品申报频道
联系我们
-
86-010-84828041/42
400-6167-168
zhuceabc@zhuceabc.com
咨询微信:
13601366497(化妆品类)
1801335159(特殊食品类)
最新更新
热门排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