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9日前|江苏省药监局责令未提交普通化妆品年度报告产品限期改正
时间:2022-11-25 浏览:1,757
导读: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责令有关企业对
未提交普通化妆品年度报告产品限期改正的公告
2022年 第24号 根据《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责令有关企业对
未提交普通化妆品年度报告产品限期改正的公告
2022年 第24号 根据《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35号)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通过“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信息管理系统”和“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新注册备案平台)”备案的普通化妆品,统一实施年度报告制度,备案人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通过新注册备案平台提交备案时间满一年的普通化妆品的年度报告。
我省部分企业(名单见附件1)未按规定要求提交相关产品的年度报告,且无法取得联系。现依照《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五十八条规定,责令上述企业于2022年12月9日前主动与所在地市级药品监管部门联系(联系方式见附件2),对未提交普通化妆品年度报告的产品限期改正。对未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改正的产品,监管部门将依照《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取消相关产品备案。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1.无法取得联系的企业名单.pdf
2.各地市级药品监管部门联系方式.pdf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9日
责任编辑:本站小编
相关文章:
- [申报资讯]2025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年报
- [申报资讯]国家药监局征求《牙膏用原料规范(征求意见稿)》强制性国家标准意见
- [申报资讯]中检院公开征求《化妆品祛斑美白功效测试方法(征求意见稿)》等2项化妆品标准意见的通知
- [申报资讯]中检院|《2025年度化妆品审评报告》
- [申报资讯]儿童化妆品有关消费提示
- [申报资讯]国家药监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关于2026年劳动节放假安排的公告(第369号)
- [申报资讯]国家药监局公开征求《消费品使用说明第3部分:化妆品通用标签(征求意见稿)》等2项强制性国家标准意见
- [申报资讯]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2026年化妆品标准立项计划公示
- [申报资讯]国家药监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2026年劳动节放假安排的公告(第369号)
- [申报资讯]国家药监局《关于化妆品注册备案有关事项的公告》公开征求意见
相关推荐:
- [保健食品]《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 非营养素补充剂(2022年版)》
- [审批动态]2022年2月28日保健食品批件(决定书)待领取信息-1
- [常见问题]化妆品配方中存在含量不超过0.1%(w/w)的成分,如何标注?
- [审批动态]2025年04月10日化妆品注册批准证明文件(变更、纠错)送达信息
- [申报资讯]淘宝网对“药妆”“医学护肤品”“EGF”说不
- [政策法规]2023年3月1日起施行|国家药监局发布《化妆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附全文)
- [申报资讯]化妆品行业袭来高科技“韩流”
- [审批动态]2025年07月15日化妆品注册批准证明文件(变更、纠错)送达信息
- [常见问题]保健食品注册证书“无有效期、无产品技术要求”换证常见问题及解答(第三批)
- [审批动态]2023年08月29日化妆品批准证明文件送达信息发布
化妆品申报频道
联系我们
-
86-010-84828041/42
400-6167-168
zhuceabc@zhuceabc.com
咨询微信:
13601366497(化妆品类)
1801335159(特殊食品类)
最新更新
热门排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