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广告能否声称或者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
时间:2024-09-20 浏览:500
导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八条规定,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含有声称或者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的内容。
信息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八条规定,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含有声称或者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的内容。
信息来源: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本站小编
相关文章:
- [常见问题]使用有机溶剂提取、纯化、酶解、发酵、合成、破壁等特定前处理工艺的原料申报保健食品,有哪些注意事项和审评要求?
- [常见问题]原料已纳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产品原料每日用量超出保健食品原料目录规定的范围,这类产品如何进行注册或备案?
- [常见问题]原料已纳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但产品声称的保健功能不在可备案范围的,这类产品如何注册或备案?
- [常见问题]已批准注册产品中,原料已纳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但产品剂型形态不在可备案范围的,这类产品如何注册或备案?
- [常见问题]“双无”保健食品换证流程及常见问题汇总
- [常见问题]申报含蒽醌类成分原料的保健食品新产品应注意哪些问题?
- [常见问题]“双无”保健食品换证常见问题及解答(第一批)
- [常见问题]科普|申报保健食品注册备案不可不知的基本问题
- [常见问题]广东省市监局|保健食品注册备案及生产经营常见问题咨询解答
- [常见问题]保健食品复合配料在配料表中如何标示?
相关推荐:
- [申报资讯]首部《普通化妆品备案资料要求》地方标准,将于2024年8月1日起实施
- [政策法规]关于炫彩发膜界定的复函
- [政策法规]化妆品申报备案技术审评指南
- [申报资讯]国家药监局关于公布第二批化妆品风险监测工作组成员单位的通知
- [政策法规]化妆品通用标签
- [政策法规]2023年3月1日施行|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企业落实化妆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的公告(2022年第125号)
- [政策法规]《辅酶Q10等五种保健食品原料备案产品剂型及技术要求》配套解读
- [审批动态]2024年08月06日化妆品批准证明文件送达信息
- [材料要求]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延续承诺制审批自查承诺报告样例
- [审批动态]2025年02月27日化妆品申报决定书送达信息
化妆品申报频道
联系我们
-
86-010-84828041/42
400-6167-168
zhuceabc@zhuceabc.com
咨询微信:
13601366497(化妆品类)
1801335159(特殊食品类)
最新更新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