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标签禁止标注下列内容
时间:2022-02-23 浏览:1,259
导读:
化妆品标签禁止标注下列内容:
(一)明示或者暗示具有医疗作用的内容;
(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
(三)违反社会公序良俗的内容;
(四)法律、行政法规禁止标注的其他内容。
|
|||
责任编辑:本站小编
相关文章:
- [材料要求]化妆品安全评估报告(完整版)样板
- [材料要求]进口特殊化妆品首次注册审批申请材料指南
- [材料要求]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申报材料清单及要求
- [材料要求]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新产品行政许可申报材料清单及要求
- [材料要求]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延续申报材料清单及要求
- [材料要求]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变更申报材料清单及要求
- [材料要求]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批件补发申报材料清单及要求
- [材料要求]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新产品行政许可申报材料清单及要求
- [材料要求]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延续申报材料清单及要求
- [材料要求]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行政许可变更申报材料清单及要求
相关推荐:
- [审批动态]2025年06月18日化妆品决定书送达信息
- [申报资讯]你知道怎么正确使用防晒喷雾吗?
- [常见问题]保健食品功效成分及含量应如何描述?功效成分含量必须以稳定性试验最低值标识吗?
- [审批动态]2024年07月23日化妆品注册批准证明文件送达信息
- [政策法规]国家卫健委关于《可用于食品的菌种名单》和《可用于婴幼儿食品的菌种名单》更新的公告
- [审批动态]2022年03月30日化妆品批准证明文件待领取信息发布
- [常见问题]特殊化妆品不予注册, 再次申报资料的要求是什么,可以使用复印件吗?
- [常见问题]化妆品《已上市产品原料使用信息》问答
- [审批动态]2021年12月23日化妆品批准证明文件邮寄详情单
- [常见问题]保健食品注册申请人应具备什么条件
保健食品申报频道
联系我们
-
86-010-84828041/42
400-6167-168
zhuceabc@zhuceabc.com
咨询微信:
13601366497(化妆品类)
1801335159(特殊食品类)
最新更新
热门排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