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化妆品的毒理试验使用的是替代试验,是否被认可?
时间:2022-02-23 浏览:1,225
导读:
答:申请化妆品卫生行政许可过程中,所应完成的毒理学、卫生化学及人体功效性和安全性试验项目,应按《化妆品卫生规范》中规定的实验方法进行。
|
责任编辑:本站小编
相关文章:
- [常见问题]北京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四十五期)
- [常见问题]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八十一期)|《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收录原料的安全评估等
- [常见问题]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八十期)|化妆品复杂产品安全评估及其他
- [常见问题]“化妆品完整版安全评估”专版第10期
- [常见问题]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实际生产)常见问题-生产过程管理篇
- [常见问题]“化妆品完整版安全评估”专版第9期
- [常见问题]化妆品安全评估如何确定原料需评估的毒理学终点?
- [常见问题]中检院|化妆品审评最新常见问题解答
- [常见问题]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七十九期)|《<国际化妆品安全评估数据索引>收录的部分原料使用信息》问答增订版
- [常见问题]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入门问题汇总
相关推荐:
- [申报资讯]SFDA拟全面清理无有效期保健食品批文
- [申报资讯]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蛋白质(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
- [申报资讯]进口化妆品批文注册申报如何选择代理公司?
- [常见问题]产品执行的标准“微生物和理化指标及质量控制措施”中采用检验方式作为质量控制措施的应如何正确填报
- [申报资讯]淘宝网对“药妆”“医学护肤品”“EGF”说不
- [化妆品]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
- [审批动态]2022年05月18日化妆品批准证明文件(GHZJ)待领取信息发布
- [政策法规]保健食品新功能产品申报与审评指南(征求意见稿)
- [审批动态]2022年07月21日化妆品批准证明文件(HSCB)待领取信息发布
- [申报资讯]新版化妆品卫生规范保持与国际化妆品标准接轨
化妆品申报频道
联系我们
-
86-010-84828041/42
400-6167-168
zhuceabc@zhuceabc.com
咨询微信:
13601366497(化妆品类)
1801335159(特殊食品类)
最新更新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