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原料该如何提供标准中文名称?
时间:2022-02-23 浏览:693
导读:
答:应按照《国际化妆品原料标准中文名称目录》要求,提供原料的标准中文名称,如《目录》中未收录的,应使用《中国药典》中的名称或化学名称或植物拉丁学名,不得使用商品名或俗名。植物原料也可以按……
|
责任编辑:本站小编
相关文章:
- [常见问题]“化妆品小样”的生产与备案问题|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五十七期)
- [常见问题]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化妆品安全评估的几个问题
- [常见问题]注册人如何执行《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新增检验方法
- [常见问题]中检院|化妆品申报审评最新常见问题解答二则
- [常见问题]普通化妆品备案功效宣称的“一致性”原则答疑
- [常见问题]儿童化妆品备案注册八问|北京市化妆品审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31期)
- [常见问题]国家药监局|关于化妆品备案注册包装标签问题的最新答复
- [常见问题]进口普通化妆品备案时标签常见问题,及其与化妆品广告的管理差异
- [常见问题]广东省国产牙膏备案问题解答(三)
- [常见问题]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化妆品相关平台操作手册的下载链接
相关推荐:
- [化妆品新原料]化妆品新原料注册与备案适用范围及总体要求
- [审批动态]2022年05月18日化妆品批准证明文件(GHZJ)待领取信息发布
- [申报攻略]如何进行保健食品产品批文转让、变更、补发和再注册
- [审批动态]2024年4月11日保健食品注册批件(决定书)待领取信息-1
- [申报攻略]建议收藏|普通化妆品备案管理系统功效宣称功能操作培训视频
- [常见问题]生产未备案普通化妆品如何处罚?
- [常见问题]对化妆品中安全性风险物质评估报告的审评原则是什么?
- [申报资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开征求《益生菌类保健食品申报与审评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
- [申报资讯]中检院印发《化妆品原料急性吸入毒性试验研究技术指导原则》等5项技术指导原则
- [常见问题]哪些牙膏备案可免于功效评价?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29期)(牙膏专刊)
化妆品申报频道
联系我们
-
86-010-84828041/42
400-6167-168
zhuceabc@zhuceabc.com
咨询微信:
13601366497(化妆品类)
1801335159(特殊食品类)
最新更新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