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境内责任人与原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有何区别?
时间:2022-02-23 浏览:1,654
导读:
答: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境内责任人与原行政许可在华申报责任单位主要有以下两点区别:
一是授权的范围和承担的责任不同。境内责任人根据境外化妆品生产企业授权,负责产品的进口和经营,并依……
|
|||
责任编辑:本站小编
相关文章:
- [常见问题]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103期)| 化妆品年报时间、内容和流程等问题
- [常见问题]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102期)| 化妆品电子标签常见问题(二)
- [常见问题]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101期)| 化妆品电子标签常见问题
- [常见问题]出口的化妆品是否要“出口备案”?在国内具体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 [常见问题]【你问我答】“化妆品新原料”专版第1期
- [常见问题]符合哪些情形的原料不属于化妆品新原料?
- [常见问题]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第五十四期)|如何提升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效能?
- [常见问题]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第五十三期)|化妆品新原料备案与填报
- [常见问题]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一百期)
- [常见问题]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99期)|眼、口和儿童化妆品中菌落总数限值要点问答
相关推荐:
- [材料要求]化妆品命名规定禁用语
- [审批动态]2022年05月25日化妆品决定书待领取信息发布
- [审批动态]2023年10月20日化妆品注册批准证明文件送达信息发布
- [审批动态]2025年07月14日化妆品批准证明文件(变更、纠错)送达信息-1
- [申报资讯]《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等10种新版证书启用,旧版作废
- [审批动态]2022年08月03日化妆品批准证明文件(GHZJ)待领取信息发布
- [审批动态]2024年04月29日化妆品注册批准证明文件(变更、纠错)送达信息
- [审批动态]2025年04月03日化妆品注册批准证明文件送达信息
- [申报资讯]永久关闭|国家药监局原化妆品行政许可网上申报系统今日起停止服务
- [审批动态]2022年11月29日化妆品批准证明文件(变更、纠错)送达信息发布
化妆品申报频道
联系我们
-
86-010-84828041/42
400-6167-168
zhuceabc@zhuceabc.com
咨询微信:
13601366497(化妆品类)
1801335159(特殊食品类)
最新更新
热门排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