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保健食品茶类产品有关指标限量值意见的函
时间:2022-02-28 浏览:969
导读: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审评中心,有关单位:
根据《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标准》(GB 16740-1997)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保健食品茶类产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审评中心,有关单位:
根据《保健(功能)食品通用标准》(GB 16740-1997)和《卫生部办公厅关于保健食品茶类产品界定问题的复函》(卫办监督函〔2012〕230号)有关要求,并结合保健食品技术审评工作实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拟就保健食品茶类产品中铅、砷指标限量值明确如下:
以茶叶为原料的产品,其配方中茶叶所占比例≥30%的,其铅、砷指标限量值分别为≤2.0mg/kg和≤1.0mg/kg;茶叶所占比例<30%的,其铅、砷指标限量值分别为≤0.5 mg/kg和≤0.3mg/kg。以茶叶提取物为原料的产品,其铅、砷指标限量值分别为≤0.5 mg/kg和≤0.3mg/kg。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2年4月15日前将意见反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司。
联系人:李 琼
电 话:010-88330866
传 真:010-88374394
电子邮件:liqiong@sda.gov.cn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司
二〇一二年四月六日
责任编辑:本站小编
相关文章:
- [政策法规]《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章)
- [政策法规]《 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 非营养素补充剂(2023年版)》及配套文件解读
- [政策法规]《保健食品备案产品可用辅料名单及其使用规定(2024年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 [政策法规]保健食品备案产品剂型及技术要求(2024年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 [政策法规]保健食品备案产品可用辅料及其使用规定(征求意见稿)(2024年版)
- [政策法规]保健食品备案产品剂型及技术要求(2024年版)(征求意见稿)
- [政策法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保健食品原料人参 西洋参 灵芝备案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
- [政策法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简化进口保健食品注册备案申请有关领事认证材料的公告
- [政策法规]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 《保健食品标志规范标注指南》
- [政策法规]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修订版)
相关推荐:
- [申报资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调整咨询服务安排公告(第337号)
- [审批动态]2024年12月5日保健食品注册批件(决定书)待领取信息-1
- [申报资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关于2024年元旦放假安排的公告(第336号)
- [申报资讯]关于启用总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网上预约受理系统的公告(第192号)
- [审批动态]2024年09月12日化妆品注册批准证明文件送达信息
- [申报资讯]两会声音 | 建议加快保健食品注册审批进度,进一步评估CBD在化妆品应用
- [审批动态]2024年10月15日保健食品批件(决定书)待领取信息-1
- [政策法规]《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 [审批动态]2023年12月01日化妆品决定书送达信息发布
- [申报资讯]福建药监局拟取消74家未提交普通化妆品年度报告企业的产品备案
化妆品申报频道
联系我们
-
86-010-84828041/42
400-6167-168
zhuceabc@zhuceabc.com
咨询微信:
13601366497(化妆品类)
1801335159(特殊食品类)
最新更新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