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9日前|江苏省药监局责令未提交普通化妆品年度报告产品限期改正
时间:2022-11-25 浏览:1,494
导读: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责令有关企业对
未提交普通化妆品年度报告产品限期改正的公告
2022年 第24号 根据《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责令有关企业对
未提交普通化妆品年度报告产品限期改正的公告
2022年 第24号 根据《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和《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35号)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通过“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信息管理系统”和“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新注册备案平台)”备案的普通化妆品,统一实施年度报告制度,备案人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通过新注册备案平台提交备案时间满一年的普通化妆品的年度报告。
我省部分企业(名单见附件1)未按规定要求提交相关产品的年度报告,且无法取得联系。现依照《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五十八条规定,责令上述企业于2022年12月9日前主动与所在地市级药品监管部门联系(联系方式见附件2),对未提交普通化妆品年度报告的产品限期改正。对未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改正的产品,监管部门将依照《办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取消相关产品备案。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1.无法取得联系的企业名单.pdf
2.各地市级药品监管部门联系方式.pdf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9日
责任编辑:本站小编
相关文章:
- [申报资讯]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化妆品企业生产质量管理体系提升三年行动计划(2026—2028年)的通知
- [申报资讯]中检院公开征求《植物来源化妆品新原料命名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等2个指导原则意见
- [申报资讯]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公开征求《牙膏分类目录(征求意见稿)》意见
- [申报资讯]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化妆品新原料创新指导品种遴选结果公示
- [申报资讯]月桂酰丙氨酸等三个化妆品新原料纳入《已使用化妆品原料目录》
- [申报资讯]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公开征求《国家药监局关于牙膏备案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
- [申报资讯]中检院关于公开征求《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资料技术通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 [申报资讯]中检院关于公开征求《防脱发化妆品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等2个指导原则意见的通知
- [申报资讯]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印发2025年化妆品标准立项计划的通知
- [申报资讯]中检院关于公开征求《染发化妆品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征求意见稿)》等6个指导原则意见的通知
相关推荐:
- [公司简介]业务合作流程(以进口化妆品申报为例)
- [审批动态]2025年04月25日化妆品注册批准证明文件送达信息-1
- [审批动态]2021年11月17日保健食品批件(决定书)待领取信息-1
- [常见问题]儿童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答疑|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四十七期)
- [材料要求]化妆品命名规定禁用语
- [政策法规]关于征求含蜂胶含硒保健食品产品注册有关规定意见的函 食药监许函[2009]174号
- [审批动态]2022年02月22日化妆品批准证明文件待领取信息发布
- [审批动态]2023年04月07日化妆品批准证明文件(变更、纠错)送达信息发布
- [申报资讯]进口非特殊类化妆品备案最新政策解读
- [申报攻略]如何进行保健食品产品批文转让、变更、补发和再注册
保健食品申报频道
联系我们
-
86-010-84828041/42
400-6167-168
zhuceabc@zhuceabc.com
咨询微信:
13601366497(化妆品类)
1801335159(特殊食品类)
最新更新
热门排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