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化妆品备案人对被取消备案产品有异议的可提出申辩
时间:2023-07-12 浏览:1,489
导读:
根据《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五十九条和《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35号)、《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年度报告工作有关……
根据《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五十九条和《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35号)、《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年度报告工作有关事宜的通告》(2023年第38号)等规定,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取消截至2023年6月30日未通过国家药品监管局注册备案平台提交备案时间满一年普通化妆品年度报告的广州市国产普通化妆品(产品名单见附件1)的备案。
相关产品备案人对被取消备案产品有异议的,请于2023年7月24日至28日办公时间(9:00-12:00,14:00-18:00)携带有效市场主体登记证明(《营业执照》等)复印件、《化妆品取消备案申辩书》(附件2)前往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资料受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12号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楼药化处)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咨询联系人:刘先生,咨询电话:020-87577187。
特此通告。
附件:1. 广州市未提交年度报告国产备案产品清单.pdf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11日
责任编辑:本站小编
相关文章:
- [申报资讯]中检院关于公开征求《NTA三钠(征求意见稿)》等9项化妆品标准意见的通知
- [申报资讯]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批准发布化妆品强制性国家标准《化妆品 安全通用要求》及官方解读
- [申报资讯]中检院关于公开征求《化妆品中铜绿假单胞菌的检验方法(征求意见稿)》等2项化妆品标准意见的通知
- [申报资讯]国家药监局公开征求《关于〈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修订内容实施有关事宜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
- [申报资讯]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关于《丁基乙酰氨基丙酸乙酯》化妆品标准立项的通知
- [申报资讯]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公开征求《化妆品标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
- [申报资讯]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及资料管理规定相关政策解读
- [申报资讯]国家药监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关于2026年端午节放假安排的公告(第371号)
- [申报资讯]国家药监局|《化妆品唇炎判断标准及处理原则(征求意见稿)》等2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
- [申报资讯]2025年国家化妆品抽样检验年报
相关推荐:
- [常见问题]育发、脱毛、美乳、健美、除臭类化妆品是否可以提出变更、补发、延续等申请
- [审批动态]2024年08月06日化妆品审评决定书送达信息
- [材料要求]中检院|化妆品等产品申请复验/复检送检须知
- [公司动态]天健华成2013年年会暨成立10周年庆典在京举行
- [申报资讯]解读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
- [政策法规]中检院关于发布《化妆品原料安全信息填报技术指导原则》的通告(2023年第3号)
- [常见问题]化妆品备案注册疑难问题解答(安全评估、功效测试、质量负责人等)
- [政策法规]关于印发化妆品生产企业原料供应商审核指南的通知
- [审批动态]2023年05月19日化妆品批准证明文件(变更、纠错)送达信息发布
- [政策法规]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
保健食品申报频道
联系我们
-
86-010-84828041/42
400-6167-168
zhuceabc@zhuceabc.com
咨询微信:
13601366497(化妆品类)
1801335159(特殊食品类)
最新更新
热门排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