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药监局关于拟取消未提交年度报告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的公告
时间:2023-07-14 浏览:316
导读:
发布时间:2023-07-14
根据《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和《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35号)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通过原注册备案平台和……
|
|
根据《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和《国家药监局关于实施<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有关事项的公告》(2021年第35号)要求,自2022年1月1日起,通过原注册备案平台和新注册备案平台备案的普通化妆品,统一实施年度报告制度。备案人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通过新注册备案平台提交备案时间满一年的普通化妆品的年度报告。 我省相关企业未履行普通化妆品年度报告法定义务,且未按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改正,现依据《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五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拟依法取消相关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产品清单见附件1)。 产品备案人对拟被取消备案产品有异议的,请在本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携带有效市场主体登记证明(《营业执照》等)、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如非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应提供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以及《化妆品取消备案陈述、申辩书》(附件2),向所在地市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联系方式见附件3)提出陈述、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或经审核陈述、申辩意见未被采纳的,监管部门将对相关国产普通化妆品取消备案。 附件:1.拟取消未提交年度报告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产品清单.xlsx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11日 |
责任编辑:本站小编
相关文章:
- [申报资讯]首部《普通化妆品备案资料要求》地方标准,将于2024年8月1日起实施
- [申报资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劳动节放假安排
- [申报资讯]《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优化化妆品安全评估管理若干措施的公告》政策解读
- [申报资讯]中检院关于公开征求《化妆品原料数据使用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 [申报资讯]化妆品备案资料造假?国家药监局通报4起化妆品典型案例信息
- [申报资讯]《化妆品风险物质识别与评估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 起草说明
- [申报资讯]化妆品风险物质识别与评估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
- [申报资讯]《化妆品安全评估资料提交指南(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 [申报资讯]化妆品安全评估资料提交指南(征求意见稿)
- [申报资讯]中检院发布《化妆品安全评估资料提交指南(征求意见稿)》等2项技术文件
相关推荐:
- [申报资讯]浦东试点进口化妆品备案半年仅不足500个产品
- [常见问题]牙膏备案十问|普通化妆品注册备案常见问题解答
- [审批动态]2021年12月6日保健食品批件(决定书)待领取信息-1
- [政策法规]卫生部关于印发真菌和益生菌类保健食品评审规定的通知
- [申报资讯]启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保健食品注册专用章等2枚印章的通知
- [政策法规]今日科普|化妆品及新原料注册备案时文件中的外文资料有哪些要求
- [申报资讯]中检院|关于征求《毒理学关注阈值(TTC)方法应用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等意见的通知
- [审批动态]2022年9月5日保健食品批件(决定书)待领取信息-1
- [流程周期]进口保健食品在境内转让流程图
- [申报攻略]保健食品注册备案申报小讲堂(9)植物提取物
保健食品申报频道
联系我们
-
86-010-84828041/42
400-6167-168
zhuceabc@zhuceabc.com
咨询微信:
13601366497(化妆品类)
1801335159(特殊食品类)
最新更新
热门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