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化妆品预备案号是否有使用时间限制?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五十一期)
1、问:关于预备案号使用是否有时间节点限制?
答:根据普通化妆品备案管理系统提示,每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已领取或已暂存的预备案号,应于当年12月31日前提交备案,否则将被清理作废。请各企业合理安排备案资料提交时间,并留意系统有关通知。
2、问:儿童化妆品标签能否标注食品有关图案?
答:根据《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第十三条,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应当采取措施避免儿童化妆品性状、气味、外观形态等与食品、药品等产品相混淆,防止误食、误用。儿童化妆品标签不得标注“食品级”“可食用”等词语或者食品有关图案。
3、问:微晶或微针类产品是否为化妆品?
答:宣称微晶或微针类产品,如使用水解海绵等微小的针状原料或相应生产工艺技术,使用方法通过扎入皮肤发生效果或进行产品渗透,非施用于皮肤表面,该类产品则超出化妆品定义范畴。
4、问:海藻面膜质量控制应特别注意什么?
答:在今年有关部门通报的化妆品抽检结果中,多批次海藻面膜存在微生物超标情况,海藻面膜的生产工艺和贮存条件应严格控制微生物指标。另外,根据《国家药监局关于更新化妆品禁用原料目录的公告》(2021年第74号),天仙子(莨菪)为化妆品禁用植(动)物原料,严禁将“天仙子”混同为“海藻”进行化妆品生产或注册备案。
5、问:使用方法中如何描述适用肤质?
答:不建议使用方法中有“适用于多种肤质”“适用多种类型肌肤”“适合所有皮肤”等含糊不清的表述,应当明确适用的具体肤质类型,例如是适合干性、油性还是混合性皮肤,如果是适合敏感肌肤的,还需要进行相应的功效宣称评价,并上传功效评价依据的摘要。(信息来源:广州市监局|编发:天健华成化妆品注册部)
相关文章:
- [常见问题]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87期)|普通化妆品宣称“淡化黑眼圈”、“淡化眼袋”?NO!
- [常见问题]普通化妆品备案问答(86期)|普通化妆品可能涉及的《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2015年版)》中微生物和理化指标检验方法有哪些?
- [常见问题]普通化妆品哪种情况需要上传《注销再次备案说明文件》?
- [常见问题]进口普通化妆品提供的已上市销售证明文件需要注意什么?
- [常见问题]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四十八期)|拟注册备案新原料问题
- [常见问题]化妆品备案申请表分类编码中哪些产品剂型容易混淆?
- [常见问题]江苏药监局 | 儿童化妆品备案注册常见问题解答
- [常见问题]为何优化化妆品新原料注册备案分类技术要求?
- [常见问题]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一问一答(第47期)
- [常见问题]儿童化妆品在填报产品名称命名依据时应注意什么?
相关推荐:
- [审批动态]2025年02月27日化妆品申报决定书送达信息
- [申报资讯]国家药监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邮寄资料签收工作的公告(第338号)
- [审批动态]2024年01月24日化妆品注册批准证明文件送达信息发布
- [审批动态]2024年2月22日保健食品注册批件(决定书)待领取信息-1
- [政策法规]保健食品稳定性试验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
- [审批动态]2024年09月27日化妆品申报决定书送达信息
- [政策法规]化妆品用三乙醇胺原料要求
- [申报攻略]2017版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审批服务指南
- [政策法规]关于明确保健食品再注册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 [申报资讯]新认定的14家化妆品检验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通告(卫通〔2008〕16号)
-
86-010-84828041/42
400-6167-168
zhuceabc@zhuceabc.com
咨询微信:
13601366497(化妆品类)
1801335159(特殊食品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