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保健食品原料人参 西洋参 灵芝备案产品技术要求》
4月30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保健食品原料人参 西洋参 灵芝备案产品技术要求》(以下简称《产品技术要求》),对以人参、西洋参、灵芝为原料的保健食品实施备案管理。
2023年12月,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人参、西洋参、灵芝》,将人参、西洋参、灵芝纳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此次发布的《产品技术要求》中规定了三个原料在产品备案时可用的辅料、剂型、工艺等技术要求,明确产品质量安全指标要求如标志性成分、污染物指标等必须符合我国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目前,与国外膳食补充剂产品备案主要采取“自主评价、自主备案、自负其责”的备案模式不同,在我国为严守食品安全底线,节约制度成本,提高市场准入效能,法律明确我国保健食品实行注册备案双轨市场准入运行模式。保健食品备案原料目录必须基于已注册的产品制定,由政府主管部门主导并统一明确备案产品技术要求,在确保工业化、标准化和质量安全前提下,成熟一批,纳入一批,备案一批。
此次将以人参、西洋参、灵芝为原料的保健食品纳入备案管理,是首次将我国传统中药类原料的保健食品纳入备案管理,故特别强调备案产品应符合传统食用方式、传统食用人群和传统加工工艺。同时要求备案人必须具备自己加工保健食品的能力,落实备案人的主体责任。为能够实现产品质量可控和标准化生产,备案申请人必须具备相应的原料提取等前处理能力,暂不具备生产条件的,不纳入备案管理。在传承传统保健养生文化的同时,保障备案产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为进一步强化备案管理源头风险防控,《产品技术要求》提出,各省级市场监管局作为备案主管部门,在对人参、西洋参、灵芝保健食品备案监管和追溯过程中,应根据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的原料技术要求,参照现行版《中国药典》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进行监管,确保国产保健食品备案管理工作“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相关文章:
- [申报资讯]关于及时更新保健食品注册申请人联系信息的通知
- [申报资讯]市监总局:征集“有助于维持关节健康”保健食品功能 意见建议的公告
- [申报资讯]辅酶Q10、番茄红素等8项保健食品原料测定方法国家标准(GB)发布
- [申报资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25)等50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布(2025年 第2号)
- [申报资讯]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
- [申报资讯]湖北省在产在售“无有效期和无产品技术要求”保健食品集中换证工作方案
- [申报资讯]十省市印发在产在售“双无”保健食品集中换证工作实施方案
- [申报资讯]《保健食品原料保健功能声称科学证据 评价技术指南》团体标准发布
- [申报资讯]保健食品“双无”换证指南|关于保健食品注册管理信息系统变更注册申请(“双无”换证)模块上线运行的通知
- [申报资讯]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食品审评中心关于举办“双无”保健食品换证培训会的预通知
相关推荐:
- [审批动态]2022年3月10日保健食品批件(决定书)待领取信息-1
- [审批动态]2022年07月19日化妆品不予批准决定书待领取信息发布
- [政策法规]《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螺旋藻》备案产品技术要求
- [申报资讯]解读常用保健食品之天然VE概述篇
- [流程周期]保健食品注册的法律界定、申报流程及资料要求
- [常见问题]化妆品备案注册申报时企业产品质量中标准应包含哪些内容?
- [审批动态]2024年06月04日化妆品注册批准证明文件(变更、纠错)送达信息
- [政策法规]《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及权威解读
- [常见问题]一问一答|北京市化妆品审评检查中心儿童化妆品备案申报常见问题解答
- [流程周期]进口保健食品备案申请条件及申报流程
-
86-010-84828041/42
400-6167-168
zhuceabc@zhuceabc.com
咨询微信:
13601366497(化妆品类)
1801335159(特殊食品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