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国产牙膏备案信息管理平台 数据迁移有关工作事项的通告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通 告
2025年 第46号
为贯彻落实《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牙膏监督管理办法》和国家药监局《关于贯彻落实牙膏监管法规和简化已上市牙膏备案资料要求等有关事宜的公告》(2023年第124号)有关规定,按照国家药监局牙膏备案信息管理平台一体化建设的统一部署要求,需将我省国产牙膏备案信息管理平台数据迁移至国家药监局牙膏备案信息管理平台。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5年6月16日起,注册地在广东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牙膏备案人或者境内责任人应当通过登录国家药监局网上办事大厅,开展企业用户注册及企业信息资料管理,提交首次备案资料。平台登录地址:https://zwfw.nmpa.gov.cn,使用详情请查看《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服务平台用户手册-用户注册及企业信息资料管理》(见附件1)。
二、自2025年6月15日24:00起,广东省国产牙膏备案信息管理平台不再接收国产牙膏首次备案资料提交。2025年6月16日前,牙膏备案人或者境内责任人已经在广东省国产牙膏备案信息管理平台提交牙膏备案资料的,备案管理部门继续按照规定对备案资料进行核查,经确认通过后,予以公布。
三、除仅宣称具有清洁功效的外,已简化备案的牙膏产品,牙膏备案人或者境内责任人应当于2025年12月1日前,通过广东省国产牙膏备案信息管理平台上传并公布产品功效宣称依据的摘要。
四、首批产品上市销售日期在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1日之间的已简化备案的牙膏产品,牙膏备案人或者境内责任人应当于2025年12月1日前,通过广东省国产牙膏备案信息管理平台补充提交完整的备案资料。
上述产品功效宣称依据的摘要以及备案资料补充操作手册见附件2。
五、备案管理部门在备案后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广东省国产牙膏备案信息管理平台上的备案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特此通告。
附件:1.化妆品注册备案信息服务平台——用户注册及企业信息资料管理企业用户操作手册
2.功效宣称及其他信息补充、简化备案补充完整版资料操作手册(企业端)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5年6月4日
相关文章:
- [申报资讯]事关化妆品受理和技术审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调整咨询服务安排公告(第358号)
- [申报资讯]中检院关于公开征求《理化检验方法总则(征求意见稿)》等9项化妆品标准意见的通知
- [申报资讯]《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支持化妆品原料创新若干规定的公告》起草的目的是什么?
- [申报资讯]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关于2025年端午节放假安排的公告(第356号)
- [申报资讯]中检院关于上线化妆品新原料与关联产品同步申报功能模块的通知
- [申报资讯]中检院关于再次征集2025年化妆品标准立项建议的通知
- [申报资讯]五一放假 | 化妆品备案临近关键节点提示
- [申报资讯]国家药监局受理大厅清明节、劳动节放假安排的公告
- [申报资讯]【重要提醒】2025年年报进入倒计时!@普通化妆品备案人@牙膏备案人
- [申报资讯]中检院关于公开征求《化妆品新原料备案信息更新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相关推荐:
- [申报资讯]辅酶Q10等五种原料备案产品技术要求和生产工艺解读
- [申报资讯]《保健食品原料目录 褪黑素》备案产品技术要求发布
- [申报资讯]国家质检总局新规定:化妆品包装要标注所有成分
- [审批动态]2023年12月08日化妆品批准证明文件(变更、纠错)送达信息发布
- [申报资讯]中检院:化妆品中苯的限值拟定为2mg/kg
- [审批动态]2023年12月29日保健食品注册批件(决定书)待领取信息-1
- [申报攻略]2010国产保健食品批件注册申报手续完全指导手册
- [申报资讯]关于保健食品、维生素与矿物质的备案制说明
- [申报攻略]保健食品申报注册指南手册之(27)对胃粘膜保护篇
- [审批动态]2024年06月06日化妆品注册决定书送达信息
-
86-010-84828041/42
400-6167-168
zhuceabc@zhuceabc.com
咨询微信:
13601366497(化妆品类)
1801335159(特殊食品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