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食品命名有新规
时间:2022-02-19 浏览:1,720
导读:
日前,《保健食品命名规定(试行)》正式公布,要求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治疗作用,不得使用功能名称、夸大功能作用文字以及误导消费者的词语。
该规定要求每个保健食品只能有一个名称。对于通用名,该规定要……
日前,《保健食品命名规定(试行)》正式公布,要求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治疗作用,不得使用功能名称、夸大功能作用文字以及误导消费者的词语。
该规定要求每个保健食品只能有一个名称。对于通用名,该规定要求:一般以产品的主要原料、成分命名,并使用科学、规范的原料、成分名称,其字数不超过10个;含多种原料的保健食品,不得以单一原料命名;不得使用已经批准注册的药品名称;不得使用虚假、夸大和绝对化的语言:如“高效”“速效”“第几代”;不得使用人名、地名和地方方言;不得使用外文字母、汉语拼音、符号等,以维生素等命名的可以使用相应的外文字母;不得使用特定人群名称;不得使用保健食品功能名称的谐音字;配方由3种以上维生素或矿物质组成的产品方可以多种维生素或矿物质命名。
责任编辑:本站小编
相关文章:
- [申报资讯]关于进一步规范保健食品等特殊食品注册申报的公告
- [申报资讯]关于加快反馈保健食品注册现场核查有关信息的通知
- [申报资讯]关于规范保健食品等注册申报委托办理行为的公告
- [申报资讯]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集《辅酶Q10和褪黑素保健食品原料备案产品增补剂型和辅料(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 [申报资讯]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实施预包装食品数字标签有关事项的公告
- [申报资讯]全国特殊食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保健食品分析方法分技术委员会成立
- [申报资讯]市监总局|《关于将刺梨、天麻、铁皮石斛、黄精等中药材广泛纳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的建议》的答复
- [申报资讯]关于及时更新保健食品注册申请人联系信息的通知
- [申报资讯]市监总局:征集“有助于维持关节健康”保健食品功能 意见建议的公告
- [申报资讯]辅酶Q10、番茄红素等8项保健食品原料测定方法国家标准(GB)发布
相关推荐:
- [申报资讯]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发布 《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注册管理办法》,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 [申报资讯]你知道怎么正确使用防晒喷雾吗?
- [申报资讯]国家药监局《关于化妆品注册备案有关事项的公告》公开征求意见
- [审批动态]2024年11月08日化妆品审评决定书送达信息
- [申报资讯]国家质检总局新规定:化妆品包装要标注所有成分
- [新食品原料]解读|《关于石斛原球茎等23种“三新食品”的公告》(2024年 第2号)
- [审批动态]2024年02月07日化妆品审评决定书送达信息发布
- [News]Announcement on Issuing the 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Submitting Registration and Notification Dossier of Cosmetics (Interim)
- [申报资讯]【重要提醒】2025年年报进入倒计时!@普通化妆品备案人@牙膏备案人
- [审批动态]2025年03月26日化妆品申报决定书送达信息
化妆品申报频道
联系我们
-
86-010-84828041/42
400-6167-168
zhuceabc@zhuceabc.com
咨询微信:
13601366497(化妆品类)
1801335159(特殊食品类)
最新更新
热门排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