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保健食品功能目录年版及配套文件征求意见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发布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 非营养素补充剂(2022年版)及配套文件的公告(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推进保健食品注册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保健食品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保健食品原料目录和功能目录管理办法》,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制定了《关于发布〈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 非营养素补充剂(2022年版)〉及配套文件的公告(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建议反馈截止时间为2022年2月12日。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一、登陆市场监管总局网站,通过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二、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建议发送,邮件主题请注明“《关于发布〈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 非营养素补充剂(2022年版)〉及配套文件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三、将意见建议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北露园1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特殊食品司,并在信封上注明“《关于发布〈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 非营养素补充剂(2022年版)〉及配套文件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文件包括:1.关于发布〈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 非营 养素补充剂(2022年版)〉及配套文件的公告(征求意见稿)
2.《允许保健食品声称的保健功能目录 非营养素补充剂(2022年版)》配套解读
市场监管总局
2022年1月12日
相关文章:
- [申报资讯]《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特殊医学用途电解质配方食品注册指南〉等文件的公告》解读
- [申报资讯]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食品标签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 [申报资讯]国家市监总局食品审评中心关于调整咨询电话等有关事项的公告
- [申报资讯]国家市监总局食品审评中心受理办公场所迁址公告,6月24日起迁至新址办公
- [申报资讯]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中可能添加的非食用物质名录工作规范》的通知
- [申报资讯]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的公告
- [申报资讯]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保健食品原料人参 西洋参 灵芝备案产品技术要求》
- [申报资讯]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食品安全行政执法案例指导工作规定的通知
- [申报资讯]市监总局食品审评中心关于开展“我与企业共申报”活动的通知
- [申报资讯]市场监管总局关于鼓励食品企业 优化预包装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签标识的公告
相关推荐:
- [政策法规]关于启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账户名称的公告(第241号)
- [政策法规]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工作有关事项公告
- [审批动态]2023年09月05日化妆品批准证明文件送达信息发布
- [申报资讯]中检院印发《化妆品原料急性吸入毒性试验研究技术指导原则》等5项技术指导原则
- [常见问题]申请退回资料和补充资料的时限有哪些要求
- [原料码报送]国家药监局化妆品原料安全信息填报技术指南
- [审批动态]2022年02月17日化妆品批准证明文件邮寄详情单
- [审批动态]2022年09月20日化妆品批准证明文件待领取信息发布
- [申报资讯]卫生部新增790种化妆品禁用物质 增防晒品要求
- [审批动态]2022年05月18日化妆品批准证明文件(GHZJ)待领取信息发布
-
86-010-84828041/42
400-6167-168
zhuceabc@zhuceabc.com
咨询微信:
13601366497(化妆品类)
1801335159(特殊食品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