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检总局颁布《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
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发布第100号局令,《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正式颁布。同时发布的还有总局第102号令《食品标识管理规定》。该规定将自2008年9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技术监督局公布的《查处食品标签违法行为规定》同时废止。
这是国家质检总局作为产品质量监管部门认真、具体贯彻落实国务院近日发布实施的《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的一项有力举措,是切实履行职能,确保产品质量安全的现实需要,是强化产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手段,是对我国产品安全监管法律体系进一步完善。
《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结合近年来出现的新问题,对化妆品标识作了进一步明确规定,并根据各种违法行为性质的严重性和危害性不同,分别对违反各项规定的行为规定了处罚措施,以使化妆品标识的监管工作能够得到落实,进一步保障化妆品消费安全。该规定的出台将有助于加强对化妆品标识的监督管理,规范化妆品标识的标注,有效的防止质量欺诈,切实保护消费者的人身健康和安全。
《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具体包括总则,化妆品标识的标注内容,化妆品标识的标注形式,法律责任,附则共五章三十八条,涵盖了立法宗旨、依据和意义,调整范围,管理体制,化妆品标识的应当及禁止标注内容,化妆品标识形式要求等方面的规定。该规定还增加了对化妆品实际生产加工地、全成分标注的要求。
《食品标识管理规定》是在现行食品标识标注有关规定及相关标准的基础上,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对食品标识监督管理规定的重申和补充。该规定共五章四十二条,主要从标识内容和标识形式两方面对食品标识进行了规范,适用于在我国境内生产(含分装)、销售的食品。同时,该规定还增加了对食品产地、分装者、警示说明、最小销售单元等标识标注要求,明确规定了食品标识的禁止标注内容和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禁止性义务,强化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质量安全责任。
相关文章:
- [申报资讯]海关总署|关于调整部分进口化妆品申报要求的公告
- [申报资讯]解读|浅谈化妆品原料安全信息报送相关法规要求
- [申报资讯]山东省进口普通化妆品数据分析(一季度)
- [申报资讯]关于进一步明确已取得行政许可的原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
- [申报资讯]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化妆品注册备案有关事项办理的通知
- [申报资讯]关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2022年端午节放假安排的公告(第307号)
- [申报资讯]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普通化妆品备案有关事项的温馨提示(一)
- [申报资讯]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实施《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温馨提示(一)
- [申报资讯]国家药监局课题 | 化妆品功效宣称分类、功效宣称评价和标签标识问题调查问卷(含备案人篇、功效评价机构篇、消费者篇)
- [申报资讯]正在审定,即将实施|关于儿童牙膏产品监管的说明
相关推荐:
- [帮助中心]委托你公司申报,还需要我们到北京去吗?
- [申报资讯]“无添加”化妆品受热捧 专家称只是商家炒作
- [申报资讯]解读《化妆品命名规定和命名指南》
- [政策法规]关于加强含何首乌保健食品监管有关规定的通知
- [政策法规]关于请明确鱼肝油可否作为普通食品及其原料的函
- [政策法规]保健食品新功能产品申报与审评指南(征求意见稿)
- [审批动态]2021年11月17日保健食品批件(决定书)待领取信息-2
- [常见问题]化妆品名称中的通用名使用具体原料名称或者表明原料类别的词汇的,有何要求?
- [申报攻略]天健华成化妆品注册总监李娜访谈:化妆品进口申报注册及贸易政策
- [申报攻略]2017版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审批服务指南
-
86-010-84828041/42
400-6167-168
zhuceabc@zhuceabc.com
咨询微信:
13601366497(化妆品类)
1801335159(特殊食品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