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监总局食品审评中心|暂时调整保健食品等业务办理方式及受理咨询工作安排
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减少人员流动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扩散渠道,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对特殊食品和中药保护品种受理相关工作做如下调整:
一、请申请人以邮寄申报资料的形式办理业务。
二、注册证书改为以邮寄方式送达。
三、每周二下午的全业务现场咨询调整为电话咨询(保健食品010-63702341-1,特医010-63702341-5,婴配010-63702341-6,中保010-63702341-4),咨询时间为当日13:00至16:30。原电话咨询安排不变。暂停每周三下午的婴配专项现场咨询。
四、申请人存在特殊困难,确需现场办理有关业务或咨询的,相关办事人员应遵守北京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预约办理:
(一)进(返)京人员(根据行程码判断)需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抵京后72小时复验的核酸检测证明。
(二)办事人员非14日内有1例以上(含1例)本土新冠病毒感染者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人员。
(三)办事人员非14日内有陆路边境口岸所在县(市、区、旗)旅居史人员。
(四)至少提前1天通过预约邮箱shouliyuyue@cfe-samr.org.cn提出预约申请,说明申请人基本信息、办理事项、不能通过邮寄办理的特殊原因及拟办理日期,经审核同意后,根据回复邮件安排的办理时段到受理大厅办理。
五、以上有关防疫要求将根据北京市疫情防控要求随时调整。整体工作安排恢复时间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进展另行通知。
特此通知。
相关文章:
- [申报资讯]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集《辅酶Q10和褪黑素保健食品原料备案产品增补剂型和辅料(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 [申报资讯]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实施预包装食品数字标签有关事项的公告
- [申报资讯]全国特殊食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保健食品分析方法分技术委员会成立
- [申报资讯]市监总局|《关于将刺梨、天麻、铁皮石斛、黄精等中药材广泛纳入保健食品原料目录的建议》的答复
- [申报资讯]关于及时更新保健食品注册申请人联系信息的通知
- [申报资讯]市监总局:征集“有助于维持关节健康”保健食品功能 意见建议的公告
- [申报资讯]辅酶Q10、番茄红素等8项保健食品原料测定方法国家标准(GB)发布
- [申报资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25)等50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发布(2025年 第2号)
- [申报资讯]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
- [申报资讯]湖北省在产在售“无有效期和无产品技术要求”保健食品集中换证工作方案
相关推荐:
- [审批动态]2024年09月25日化妆品注册批准证明文件(变更、纠错)送达信息
- [化妆品申报]2022年03月10日化妆品批准证明文件邮寄详情单
- [常见问题]进口化妆品申报原料的质量规格证明应如何提供?
- [申报资讯]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公开征求《特殊医学用途 配方食品标识指南(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公告
- [审批动态]2023年08月17日化妆品决定书送达信息发布
- [常见问题]保健食品注册申请中产品技术要求常见问题及注意事项
- [审批动态]2025年02月20日化妆品申报批准证明文件(变更、纠错)送达信息
- [申报资讯]保健食品命名有新规
- [审批动态]2024年12月18日保健食品审评决定书待领取信息-1
- [审批动态]2022年02月25日化妆品申报批准证明文件待领取信息发布
-
86-010-84828041/42
400-6167-168
zhuceabc@zhuceabc.com
咨询微信:
13601366497(化妆品类)
1801335159(特殊食品类)







